請問CX-5小改款新車價101.9萬元,最早時間為何時公佈?

苗栗以北有不錯的MAZDA業代可推薦嗎?
請PM給我,謝謝.....
linsunyu wrote:
倒不如注意您的前擋玻璃,也許以後你還得靠他幫忙


1.支持樓主告他,可以說不知道或不清楚,話可不能亂說,尤其牽扯到金錢的事.
不過,樓主這麼在意這一點,當初應該要白紙黑字寫下來!
2.前擋玻璃業代幫的了什麼忙???幫你介紹補玻璃的店家?還是幫你出險(出過險隔年保費會增加)?以上兩者都是要客戶掏錢不是嗎?
為海軍收戰果 為陸軍做先鋒
aaronsehi wrote:
1.支持樓主告他,...(恕刪)

到底要告什麼?
民事訴訟得自行舉證,那證據呢?

linsunyu wrote:
2.於理:除非您有辦法舉證你的業務告訴您保證會漲價而且有錄音或文字,那告您的業務詐欺是合理的,(恕刪)

再看刑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1.賣貴的車子給你,是否即為意圖不法之所有? 可這是一樁有雙方合意的契約.
2.依據公司內部情報跟你說會漲價,是否為詐術? 市場的價格策略一直變動,很難認定.
若這樣詐欺罪成立, 台灣早就沒有奸商了

不是我要潑冷水,先跟律師談過,你就知道告不告得成了
Akira.TT wrote:
到底要告什麼?
民事訴訟得自行舉證,那證據呢?


那就看樓主有沒有錄音,現在手機方便得很
另外,親兄弟明算帳,不管那個業代多嘛吉,白紙黑字是最大的保障!如果是我,我會先從消保官做起然後媒體....就算最後沒上法院,也要讓他出名
為海軍收戰果 為陸軍做先鋒

aaronsehi wrote:
那就看樓主有沒有錄音...(恕刪)


不要慫恿別人做徒勞無功又浪費心神的事,
敗壞別人買新車的喜悅,您很高興是嗎?
當初他們歡喜牽車你情我願,您這樣打針扯腿,
也煽動其他籌錢等交車車主,就是我,情緒,
為您有何益處?
氣象報告不是每天準,
商業機密當然也不會隨手可得

只能說是遇到不好的業代
也很難求償吧
畢竟買都買了~ 人家也沒公告說改款一定會漲價阿~

linsunyu wrote:
當初他們歡喜牽車你情我願,您這樣打針扯腿


樓主都來po文抱怨,哪來你情我願歡喜牽車真是神邏輯!如果,一切都這麼美好,那樓主就不用po文了,不是嗎?
樓主的文章充分揭露資訊讓想買車的人可以了解,不要輕信業務的口頭承諾,白紙黑字才是最大的保障,這樣不是很好嗎?馬自達這個公司的形象如何自有車友公評
還是那一句話,空穴不來風.....台馬從購車前的業務接洽到購車後前擋玻璃易裂的處裡,只能說這家公司是螺絲掉滿地
為海軍收戰果 為陸軍做先鋒
是您說白紙黑字最有保障,好,那麼請舉證樓主是被迫簽約,這不是一樁合意買賣吧!
aaronsehi wrote:
樓主都來po文抱怨,...(恕刪)


樓主PO報怨文,只能證明樓主有事後反悔之意圖。
並不能證明這是一樁被強迫或沒有合意的書面買賣契約,是以契約自始有效。
亦無任何書面資料、錄音或電磁紀錄可佐證業代有施行詐術,是以詐欺罪是否成立不無疑議。
終上所述,本席認為貴樓友主張並不合理。

ps我瘋了,因為居然又認真了。

linsunyu wrote:
樓主PO報怨文,只能證明樓主有事後反悔之意圖。
並不能證明這不是一樁被強迫或沒有合意的書面買賣契約,是以契約自始有效。
亦無任何書面資料、錄音或電磁紀錄可佐證業代有施行詐術,是以詐欺罪是否成立不無疑議。
終上所述,本席認為貴樓友主張並不合理。

ps我瘋了,因為居然又認真了。



樓主要不要上法院,他自己會決定,有沒有錄音也只有樓主自己知道,還是你認識樓主?至於案子成不成立法官會判,你我都不用擔心

我每次回文裡面都有一段在講白紙黑字的事,我覺得樓主的分享很好,讓大家都可以看到這樣的訊息!面對這樣的事,台馬你是否要加強業務人員的訓練?
為海軍收戰果 為陸軍做先鋒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