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yu99 wrote:
今年是第7度參加環花...(恕刪)


人平安最重要。
敢這樣開車卻連一年2000元第三責任險都不保的, 當然是要告下去,
用刑事過失傷害去提告,
不然難保下次有人因此受傷或死亡,
就是因為沒錢才要保第三責任險,
現今社會很多沒錢的人一年2000元第三責任險都不願意花,
卻願意天天花錢買菸酒, 一天一包菸60, 一年就2萬多元了
那台修旅車修起來大概要花多少修車費
樓主是開安全的LSUV
這次關卡算是順利通過了
開好車
絕對不只是虛榮而已
fengyu99 wrote:
我個人認為,法律是用來懲罰,不是報復,
看那冒失鬼(我會這樣稱呼他,表示我心哩是真的非常的氣他)就是個一般的勞工階級,
算了吧,就算今天我全告贏了,像他這樣的人,說不定都是領現金的,他皮一點說沒錢,



向您致敬

平安、健康最重要
>>我個人認為,法律是用來懲罰,不是報復

如果是因違規而造成的
真的不要客氣啦
就讓法律給他應有的懲罰
路況良好要違規就算了
雨天山路還要違規真的很可惡
平常在市區就看太多根本省不了幾秒的危險駕駛行為
偏偏現在的人只會罵酒駕
有多少人不酒駕卻是危險駕駛而不自知?

===================
題外話
看過好幾則標題寫著酒駕害命的新聞
結果酒測值是零
或是尚未進行酒測
大家愛罵酒駕
媒體只要看到肇事
就見獵心喜的加上酒駕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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