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 2009第二屆竹風盃全國自由車公路賽比賽最大的敗筆

我今天上來發表文章並不是要批評這次的活動
而是希望舉辦單位能夠做些改善
一個比賽不管距離有多遠一定會有中繼站
讓辛苦的單車選手能夠得到充足的水份
第一次參加新竹縣政府的活動
發現騎那麼久那麼遠了
連一個補充水的地方都沒有
有~
也只剩便利商店了
每一個人都有繳錢來參加這次的活動
天氣很熱
大太陽的騎
發現不只我一個人水喝完了都沒辦補充...
有些都快騎到脫水了
我想這是今天最大的敗筆吧!!
希望下次新竹縣政府要舉辦第三屆的活動的話
能夠把補充水份的中繼站設計在比賽的途中..

真不好意思!!
我應該發在自行車賽事...
誰能幫忙我如何轉貼過去
謝謝
2009第二屆竹風盃
……..
11、未配戴大會統一標誌如:號碼帽、號碼布、貼紙等不得上68東西向快速道路,大會工作人員會在經國大橋上快速路匝道口,加強管制並攔下未有任何標誌 之騎士。

“每一個人都有繳錢來參加這次的活動”
您繳款費用是買路權故不含一般補充水。

新竹縣政府辦的活動 卻不準一般自行車愛好著使用東西向快速道路,這才是最大的敗筆。
版主的意思 是指主辦單位的籌劃舉辦比賽的過程周全與否的問題吧!
如果把這次比賽移到春 秋兩季來舉辦的話 可能會好一些
天氣實在是太熱了 對自行車比賽這項激烈運動來說水分的補充是必須的
既然是比賽就是要爭取時間
但是為了一瓶水耽誤了(你必須停下來到7-11去買)
而把獎項讓給別人 你心理面除了幹聲連連外一定會想
如果有個中繼給水站 多好
僅供主辦單位參考
w1234567 wrote:
2009第二屆竹風盃...(恕刪)


不准一般自行車上快速道路是有安全考量!!
因為若萬一在快速道路發生意外事故。
選手有大會的保險,但一般民眾沒有。
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因為你騎自行車在快速道路。
但意外發生者的家人又會找民代、立委在那吵
說什麼主辦單位沒顧好,讓他們騎上去造成意外
而發生意外者也會白爛的說,我看很多人騎上去,
以為可以騎就騎了。後來就發生意外,不是我的錯!!
那你覺得該不該管制非選手上快速道路呢!!
左小杰 wrote:
我今天上來發表文章並...(恕刪)


在上仙山之前,若有補水還好...
沒補到水的話,就沒得補...只剩下水溝的水了,
(與我同車隊的隊友,熱到虛脫只好拿水溝水來喝).
這主辦單位滿爛的!

桃園縣長盃就參加過一次...只有批評而已!
不知道這次的大會,會不會公布成績呢?
讓大家了解一下,如果要站上頒獎台,至少要有多少能耐...
unbeata wrote:
不知道這次的大會,會...(恕刪)

其實我也蠻想知道的,但給個參考.. 氣溫38 距離56 精英第一名 TOM 1hr55.
c20xe小毛怪 wrote:
氣溫38 距離56 ,...(恕刪)

距離是62KM....56只到仙山山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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