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d wrote:
販賣寵物需要有證明,...(恕刪)
我是從繁殖場認養來的...所以沒有文件...對方也沒有給我簽切結 ~
當時認養完之後月一個禮拜有與對方提及詢問是否有新的認養人家 ~ 因為想到以後的種種怕自己會有超出範圍自己能力 結果對方的意思是認養之後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 他不會管 (也許這是繁殖場的作為吧)
debbiechen wrote:
第一..我對契約...(恕刪)
帶回來之後我會自己養不會在送出 可是目前帶不會來 因為我沒有任何證明狗是我的
Tony wrote:
可憐了一隻狗......(恕刪)
我真的絕的是我這輩子欠牠的 這4天幾乎沒有睡也只吃了兩餐 , 看了以前小時後牠的相簿 , 我也哭過我的送養作為
AL CHANG wrote:
驚嚇~~~大大被...(恕刪)
改天有空在打給你跟你說詳細情形

.
debbiechen wrote:
我也覺得可以號召...(恕刪)
沒有證據 因為我問過警方 , 說狗法律來說算是物品 , 所以我送養給對方之後沒有任何的約束之後對方怎麼作我無全力干涉 只能私底下我們去解決 , 可是對方不承認的話我能拿他有啥辦法呢?請求一些朋友幫助我覺得最後只會把事情鬧大甚至吃上官司之類的 , 所以整個陷入很混亂的思考,...
dove wrote:
對於不愛護動物的人來...(恕刪)
原因的話我會把我之前PO文的送養原因把網址列上就知道我送養的原因是啥
ryan4825 wrote:
忘了問樓主這隻哈...(恕刪)
認養的 , 認養來的時候兩個禮拜而已 , 所以無晶片 , 也無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