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人認養一定要有切結書約束 , 深深體驗到!!原討論串送養的原因的網址於內文


sgd wrote:
販賣寵物需要有證明,...(恕刪)

我是從繁殖場認養來的...所以沒有文件...對方也沒有給我簽切結 ~
當時認養完之後月一個禮拜有與對方提及詢問是否有新的認養人家 ~ 因為想到以後的種種怕自己會有超出範圍自己能力 結果對方的意思是認養之後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 他不會管 (也許這是繁殖場的作為吧)


debbiechen wrote:
第一..我對契約...(恕刪)


帶回來之後我會自己養不會在送出 可是目前帶不會來 因為我沒有任何證明狗是我的



Tony wrote:
可憐了一隻狗......(恕刪)

我真的絕的是我這輩子欠牠的 這4天幾乎沒有睡也只吃了兩餐 , 看了以前小時後牠的相簿 , 我也哭過我的送養作為



AL CHANG wrote:
驚嚇~~~大大被...(恕刪)


改天有空在打給你跟你說詳細情形...

.


debbiechen wrote:
我也覺得可以號召...(恕刪)


沒有證據 因為我問過警方 , 說狗法律來說算是物品 , 所以我送養給對方之後沒有任何的約束之後對方怎麼作我無全力干涉 只能私底下我們去解決 , 可是對方不承認的話我能拿他有啥辦法呢?請求一些朋友幫助我覺得最後只會把事情鬧大甚至吃上官司之類的 , 所以整個陷入很混亂的思考,...


dove wrote:
對於不愛護動物的人來...(恕刪)

原因的話我會把我之前PO文的送養原因把網址列上就知道我送養的原因是啥


ryan4825 wrote:
忘了問樓主這隻哈...(恕刪)


認養的 , 認養來的時候兩個禮拜而已 , 所以無晶片 , 也無切結書

phillipe11 wrote:
這一篇很有上媒體的潛...(恕刪)


媒體嗎? 我覺得媒體沒有多大的效力 因為差在""證據"" , 媒體只能提醒之後養狗的人要注意到這件事情
我這幾天有在想很多方式要回, 軟的試過了硬的是還沒有試 ....



realopen wrote:
我對這篇買方不告知的...(恕刪)

不是不許對方做的比自己濫 , 只是不希望對方是這麼做的!只希望對方能讓牠過的好, 但是卻用這種方式牟利?
也怪自己不知道送養會有這問題不知道會有這樣的職業


debbiechen wrote:
你的話換句話來說...(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的支持 , 只是怕後續會有很多的法律問題之類, 如果對方是很專業的話, 那我想一些小手段嚇不了對方



ROLEX19710820 wrote:
這樣你就知道你是...(恕刪)

我會PO送養的原因
梅仁耀 wrote:
因為想到以後的種種怕自己會有超出範圍自己能力 (恕刪)



養之前就要先考量到是否在自己能力範圍內
尤其是大狗
很多因為光負擔大食量的大狗都成問題而棄養的
把小哈再丟回繁殖場的心態也不好吧
當初沒考量好的狀況都要別人來擦屁股嗎?

因為我沒有任何證明狗是我的
你養過他就會認出他

想辦法找到他吧

可憐的小哈

樓主請加油!!! 把他找回來吧

唉~~~~




綠骨頭 wrote:
養之前就要先考...(恕刪)


錢不是問題 主要是空間 , 我寧願自己沒得吃也不會讓狗餓肚子 ;
認養原因請看一下原文討論串的送養原因 (首文已經有網址)

再者我一定認得牠阿 因為牠是我養的 且牠是一隻很特別的狗外貌就差很多, 如果綠骨頭 大有空的話看一下照片就可以知道為何會那麼好認以及為何我一下就可以知道被賣的是我的狗 (因為對方有PO照在網路上)
梅仁耀 wrote:
錢不是問題 主要是...(恕刪)


我說的是很多人丟大狗是因為連飼料錢都成問題
不是指你沒錢養他
為了養狗餓自己也是本末倒置
養寵物本該就是在所有的狀況下有餘力再來考慮飼養
餓自己只會傷自己身體萬一最後病了
你的狗怎麼辦

一個沒考量好的結果
造成此時此刻的你自責又傷心
和不知被賣到何處的小哈
以後不管是要撿回來、購買、認養請多方面考慮別再次讓自己和下一個他難過了

請大大見諒
老恐龍講話直
最後還是請多加油、加油、加油


看到後面

感覺有點偏離樓主的主題 "切結書"...

大家似乎針對著"既然要養就別送養 要不然一開始就不應該養"在鞭....



梅仁耀 wrote:
沒有證據 因為我問過警方 , 說狗法律來說算是物品 , 所以我送養給對方之後沒有任何的約束之後對方怎麼作我無全力干涉 只能私底下我們去解決 , 可是對方不承認的話我能拿他有啥辦法呢?請求一些朋友幫助我覺得最後只會把事情鬧大甚至吃上官司之類的 , 所以整個陷入很混亂的思考,...
...(恕刪)


你想得太複雜了

我們其實聽了也很模糊

簡單一點想那麼複雜蓋麻

先整理出來一下
你知道對方姓名職業地址和家裡的電話嗎
如果知道
那麼就先登門拜訪了解一下狗狗狀況
這都是合情合理的吧


如果都不知道
那就沒戲唱了
你要追究什麼
跟誰追究

falco wrote:
看到後面感覺有點...(恕刪)

原本就是會這樣


debbiechen wrote:
你要追究什麼...(恕刪)


追究? 我沒有要追究什麼~ 只是要""要回狗"" , 您如果說要回狗不是還要送養? 我會跟您說我不會再送養了會養到底 , 因為把牠送來送去我很對不對牠很愧疚

很簡單就可以解決 就不會PO此文提醒大家""切結書""的問題
很簡單就可以解決 也不會詢問到警方那邊去
很簡單就可以解決 可是後續要面對的問題以及事情是否也要考慮進去?
還是debbiechen大是覺得事情能做的當下就去做之後發生什麼事情的話再來說??

詢問警方的用意是因為
1:我只知道對方號碼
2:我只知道對方住址大概位置不知道正確住址
3:姓名?無 ~只知道對方姓氏 (也有可能姓氏是假的)
4:所以才會PO此文提到切結書問題~因為切結書上會有對方的證件就會有姓名以及住址
5:所以詢問警方是希望透過警方是否可以確認到對方資料?

原文以及原送養文以及無名文章中皆有提到debbiechen大的問題 , 故debbiechen大的問題我再重新回答您一次
梅仁耀 wrote:
還是debbiechen大是覺得事情能做的當下就去做之後發生什麼事情的話再來說???...(恕刪)



我會去做
努力之後將來我才不會後悔
因為我有盡力過

我會先想辦法先查出對方地址

還有應變的過程是隨機應變的

處裡這樣的事是需要一點技巧手婉

但是之前
我不會先假設最壞的結果
我不知道你的最壞是怎樣的盤算
是被打還是被告還是遇到黑社會

對我而已
最壞的結果就不就是算了
要不回來這樣而已嘛

我希望能幫忙要回狗狗
所以才會說號召
多人在一起
比較有商量的對象
對自己的人身考量也比較安全

我對樓主沒有任何問題
只是單純希望努力盡力看看
有沒有機會可以要回狗狗
起碼看看狗狗平安健康
也才放心阿


就法律上來說
是可以透過合法訴訟
要求撤銷贈與
但是過程繁瑣複雜
不符合成本效應
因為又不是幾百萬以上的房子


所以我不會選擇走法律
我的時間金錢不用在這種事上面
我的價值觀會絕得不值

好了

需要號召再說吧再討論吧
不需要的話
就祝福狗狗幸福就好了






送養狗狗卻被人拿去賣,那你這文的用意是什麼? 你覺得狗遇到不好的人?
還是沒簽約所以害了狗?

原送養討論串上看來那狗只是隻8個月大的幼犬
繁殖場為何不賣掉而讓你認養? 當然是因為哈士奇的飼養風潮已經過了,路邊開始有很多流浪哈士奇
可以讓你免費認養的應該都是賣不掉的狗狗了
如果是現在才想養哈士奇的話,收容所一堆浪浪哈士奇,搞不好幾百塊就能領到一隻3歲以下的
要找到人肯花錢買不容易,2周大的都免費了,8個月大我怕要用倒貼才賣的掉了
那個跟你領寵的還真是豬頭,想賣狗也沒先探好市場,他可能賣不出去還得讓狗吃飼料
你可以告訴他說萬一賣不出去請他還給你...


另外附帶一提的是
要販賣或繁殖寵物都需要拿到政府發的執照,如果是假認養真買賣
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會被視為非法買賣,開罰5萬~25萬
要玩狠一點
可以把飛格上他刊登認養的那則文章拍照,然後報警.......檢舉非法販賣不知道有沒有獎金@@

只是沒簽約不能判定你是狗的原主人,要抓的到那個跟你領狗的人才能對質
你如果發現他可能是常用這種手法販賣動物,其實是可以檢舉他的
不過對方萬一本身就是有執照的寵物業者,那也只能算你有眼無珠了(送狗給商人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
看你是要救回狗順便檢舉對方呢 ? 還是乾脆點花錢買教訓把狗買回......
或是等看看會不會有真心想飼養哈哈的人去買牠,或是因為賣不出去被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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