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tsou wrote:
謝謝您的建議...(恕刪)


我有朋友沒生小孩同居了20年就是為了要省這筆稅金,今年初終於去辦結婚登記了!
如前面的建議,如果10年後您成為有為的實業家,但是稅吏看到他前輩在電腦上註記您刁民的行為而review您的報稅資料,划算嗎?






tctsou wrote:
抗議的點是,去年已經做過分開申報的夫妻,建議系統可以用視窗提醒之類的
不然感覺這很像陷阱耶,有看到的沒事,沒看到的就罰你一倍(恕刪)


你這個建議只能說是「增加提醒功能」。

有做提醒功能,那是系統好心。
沒做提醒功能,那是正常,不叫陷阱。

morris0705 wrote:
請問
那今年之後就可以分開申報了嗎?


不可以
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
但是原本只有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
今年開始
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
但是最後還是要合併申報

jackelhou wrote:
不可以夫妻一定要合...(恕刪)

有點複雜......
逃漏稅??
如果我們上系統誠實報稅的受薪階級(死老百姓)可以透過系統逃漏稅
那我只能給國稅局拍拍手
反正國稅局依法行政,永遠不會錯
有錯也是我這種刁民的錯

l060656 wrote:
明明自己逃漏稅

tctsou wrote:
不知道要放哪個版來...(恕刪)


可以申訴你們不知道這條法令

試試看

況且你們是第一次

說不定不用繳罰金
還是乖乖繳納吧!!!
法律不可能因為你不知道或者疏失而不去履行義務(例如:殺人放火法律有規定?!)
除非你有以下情況:
1.甜蜜新婚夫妻(申報第一年)
2.離異怨偶
3.貌合神離的分居夫妻
4.子女報扶養
夫妻互相發兩張協議離婚的存證信函
再跟國稅局主張已分居 應該免罰

那以後酒駕被抓到,是不是可以跟警察說我不知道法律規定不可以酒駕!

打人被抓,也是不是說我不知道法律......

國稅局網站寫得很清楚呀,自已不去查,怪誰???
樓主這小事

之前我們家收到補稅是5萬多吧

也是摸摸鼻子就繳了 去扯那些沒用 (先想一下自己的勝算)

有一次被我要回7萬多吧 好像是我自己報錯

建議樓主繳一繳 從這次教訓開始想辦法 穩定收入 然後降低你的法定所得

用對方法 還有退稅可以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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