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腦樓主母親呢?對貪的人就用更貪的條件來引誘。跟樓主母親說8%真是low到不行,隨便投資一下都屌打它10倍。績效這麼差,投10年都沒用balabala…業務說的有多誇張,樓主就更誇張10倍,先騙母親把錢贖回來再說,現在是比拼騙術高低的時刻。
這很難啦!只要有人真的領到錢還開林寶堅尼到處亂晃就肯定有人也要像它們一樣爽快這就是人性~~~~能活超過10年第一 老闆人脈肯定直達天聽第二 產品深得人心有時候~~~ 老闆可能也是資產雄厚沒達到一定程度的目標 他們也不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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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赫德森公司亞洲區副總裁梁國強、台灣辦事處代表人梁永堅等13人,從2007年起涉嫌以投資外幣定存的名義,在台吸收400名投資人,違法吸金逾26億元,經台南地檢署起訴後,台南地院認定梁國強、梁永堅觸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分別處刑10年6月、10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3394萬多元;其餘11名幹部則觸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分別處刑3至6月,併科50萬至180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台南地院認定,2名梁姓男子雖坦承販售境外基金,但否認違反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業務,經審酌2人均自稱具備金融知識,本應依法開展、經營金融事業,但卻不思正當經營事業,竟以高利吸收眾多投資人高達美金8000多萬元資金,折合新台幣逾26億元,影響社會金融秩序程度不輕,且使眾多投資人血本無歸,犯後更以已遭公司解職為由,拒不協助解決投資人資金返回相關問題,因此予以重判。此外,另11名幹部為圖佣金私利從事販賣非法基金,影響投資人數眾多,行為可議,經考量其中3人坦承非法販售境外基金,但有8人始終否認非法販售境外基金,以及1人於案發後已賠償部分投資人共計227萬435元,並達成和解,分別量處分處3至6月徒刑,併科50萬至180萬元罰金。檢調調查,在台有辦事處的英商赫德森公司,以HCB集團海外定存名義,提供美金、歐元、英鎊及人民幣等外幣定存,對外違法吸金,經搜索赫德森高雄市、台南、台中、台北營業處所,以及梁姓男子等人住所共9處,查扣大批業績資料、投資契約、投資文宣等文件,並傳喚該公司主要幹部及部分投資人,同時聲請查扣赫德森公司及4名主管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總金額計1600萬餘元。檢調發現,梁國強、梁永堅等13人,從2007年7月間起在赫德森公司台灣辦事處、台中、台南及高雄辦公室等處訓練業務員,再由業務員透過說明會或私下招攬等模式,對不特定人招攬投資HCB公司各項金融商品,均保證1年可領8%利息,或18個月即可獲利20%。一樣是一年8%,也是十幾年才爆,不過從犯才判月,在台灣搞詐欺真的是太爽了!樓主看看這個赫德森的網站做的真不錯呢,還有繁體中文,吹牛也吹太過了http://hcbtrust.net/
有一個商品,投資1年,可以賺1100%,聽起來像詐騙嗎?很像,但他不是,3年前很多人都在車上。高風險伴隨高報酬,只要他真的能夠領收8%利息,為什麼算詐騙?本金可拿回多少,又或是這個投資案什麼時候爆,就是投資人要自己評估的風險。不過,我是不會投資這種產品。
小wenwen wrote:運作了幾十年沒有倒有給8%如果稱為詐騙那什麼是詐騙,投資20年*8%*500萬賺多少, 又來了,這種沒有邏輯無視對錯缺乏常識知識的發言。先不管樓主這個是不是詐騙。早期加入老鼠會的人當然有機會拿回本金且拿到更多,但那依然不叫做"賺"。因為拿到的錢是後面老鼠的血汗錢,是詐騙手法的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