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也給佃農一方當參考~~~請教達人有關三七五減租問題

哈,我也很好奇這件事的後續發展。這二天正開始研究,不過只是剛好跟你是對立的一方,研究了二天下來,才發現地主要收回土地如果是照375減租條例來收回土地簡直是難上加難不可能的任務。不過就在幾年前有地主協會提出釋憲後,在大法官釋憲 580號文有提到 ,底下連結為釋憲原文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80

看來似乎地主們有了一絲絲的希望,只是目前還在努力了解中… 法律還真是一門深澳的學問啊!


根據最近才聽到的一個案例,是地主將三分之一的土地給承租戶,然後他取回三分之二

但前題是,要承租的佃農同意,否則就只能維持現狀,或要等到有前面大大所提之情況產

生時地主才能收回

題外話,我們家也是有這種地租給人家,但搞不清楚在那,反正就是一直這樣耗下去就是

不知何年何月可收回,不過地到是很偏遠就是
大法官釋字第580號解釋,三七五租約期滿後,地主得因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而收回耕地,且不須依規定補償佃農。

這是目前唯一的一個無償收回農地的方法,不過對於出租人的財產跟佃農及其子女們的財產似乎也有關係。我相信如果這是一塊很徧遠無啥價值的土地就不會有那麼困難。只是目前時空背景早已大不同,佃農之子有可能早就翻身當上一國之君,大污特污不該拿的錢! 而地主們後代們的生活,某些不見得日子也會比佃農的後代優偓。

talway2001 wrote:
就這樣一直經過了五十年,上個月底,我們一如往常的送上租金給地主,...(恕刪)


已經過了50年,租約都還沒有滿期嗎?
應該是沒有因為承租人比較有錢就可以把地收回去這件事
個人前幾年也從我爸那邊繼承到一塊地,從我爺爺時代租到現在,所以我現在是佃農

現在公所都希望佃農不要繼續租了,因為地主的地可能已經掛很多人的名字
前一陣子地主中有一個掛了,他的小孩有好多個,有的還在國外,要把手續辦完
好像越來越複雜,所以公所都希望佃農如果沒在種田,就不要再租了,
今年初去辦希望我們不要再租了,還說有其他人也不租了
看來這筆爛帳,不知要到幾時才可以處理完,一直繼承下去,沒完沒了

如果要去公所,是要去土地所在的公所,而不是自己居住地的公所,不要跑錯了
目標-宅男啦
talway2001 wrote:
因為身邊沒有熟知法律...(恕刪)


這各問題,俺從昭和19年(民國35年)說起,
話說二次大戰爆發...俺阿公因日籍田地申請耕農...
bra...bra....
68年,佃農開始要分土地, 雙方僵持不下...
bra...bra....
民國70年後, 地主...佃農....老人癡呆後,都相繼忘記呼吸....
子孫承接財產,爆發爭奪大戰....bra...,bra,.....最後還是遺留給下一代
民國88年,大家意識到了,田地真他媽的重要呀~ 大家來分一分......
翻出繼承條款+ 台灣才有的七八條款......bra.....bra....

最後律師建議下,只有一個結論..... 因繼承人所有權紛爭....共計69位.
故建議 地主拍賣 xxx-xx2號土地共計6甲0.7畝,
並將拍賣後所得 [依比例]補償 [佃農所有權].
原地主繼承人如下:........ 共計15人.
原佃農繼承人如下:........ 共計54人.

靠!! 這是88年我拿到的 協議書, 俺爸給我的時候也說.....
錢, 是一筆爛帳!! 土地更是爛帳中的爛帳!!
你這一代去解決吧!

結論:請去[縣府諮詢,並至地方法院"免費諮詢處"],
鄉公所是一群吃飽無山小路用的傢伙!! 這樣你就能問出各水落石出.

我很瞭, 但是也無能力解決, 因為佃農[補償金]是台灣狗法下的爛帳!!
佃農說: 我爽就簽, 不爽就不簽, 另一個說: 我家沒缺這筆錢,我要土地!
真是夠了!!
panlong wrote:
這各問題,俺從昭和1...(恕刪)


哈哈~ 沒錯! 這真是一筆爛帳! 之前未修法之前要所有的土地持份所有人同意,這塊地才能處理。像在信義區或是許多精華區,旁邊如果高樓林立,卻還有一塊地是在種田的,要不是土地持有人太有錢,就是百分之九十就是375的地,利益擺不平,放在那邊大家撐著! 這種地多值錢啊~

不過375土地買賣的規則現在已經改了,改採多數決,只要大部份人同意即可,不然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大家都別想賣了。

另外因為有了釋憲文 580號的關係,現在佃農就會怕最後一毛錢有可能分不到,因農業發展條例中的出租人如果要擴大農業生產,就可無償收回出租地(釋憲之前是要三分之一給佃農)。不過我相信這還有好長一段法律路要走的。
三七五減租佃農只要不違規,地主想不花一毛錢收回土地,機率等於零!
不過問題就出在"違規"這兩字......
三七五減租不只有法條字面上的意義,還有很多解釋.要懂要花點心思的!
如果您是地主,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您,不要期待580號了啦,580號是說地主一定要付1/3是違憲,不等於地主可以一毛不付!落日條款早就落日了,新的條約呢??還躺在立法院哩!
如果您是佃農,好好守著土地不要亂搞,有太多搞不清楚三七五的佃農就掛在三七五的手上!


panlong大,您的律師對375還不夠精啦!佃農繼承人越多,掛得越快哩!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看起來有很多人有相同的問題
我家也是地主

簡單說一下
地有兩甲
結果佃農每年給我家租金才兩萬?!


如大家所說
我們想一毛不減收回土地很難~幾乎不可能
沒關係

如果那天我想自己當農夫
養活全家人~可以收回嗎?

又現在的收的租金
請問各位是否合理?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我們想一毛不減收回土地很難~幾乎不可能...(恕刪)


哈....不會不可能啦!你沒有深入研究我的回文哦....
想要收回耕地,給你個方向,先去研究三七五減租判例....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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