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張 wrote:會說賣土地要繳增值稅的一定是一般人,賣土地不一定要繳增值稅............(恕刪) 這個我有興趣高手願意傳授一下技巧嗎?不知你說的跟地目有沒關係2年前我買了一塊三角窗商業地自建當時賣家也確實有繳增值稅似乎還不少(確實金額不知)如果真如你說的可不繳當時代書一定會說明技巧的啊?還有 賣家確實看起來像一般人XDD
Peggy到此一遊 wrote:這個我有興趣高手願...(恕刪) 跟地目沒有任何關係,土地增值稅的課徵是這一次交易得當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扣掉前一次取得的當年度土地公告線直為土地漲價總數額。如果相減為負的話不用付任何一毛錢給政府,這在當年度或是持有2-3年買賣比較常見。像明年桃園公告現值較今天還低,假設今年我買了一間明年拿出來賣我不用繳土增稅。如果繳的土地增值稅,我可以在當日往前後算2年內可以向政府申請重購退稅。算法就是假設我今天賣掉這土地拿到250萬,土地增值稅100萬。我可以2年內在買一間房子然後向政府申請重購退稅,有機會100萬的土地增值稅全部退還。但有一些法規細節規定。看個人怎樣去合法節稅而已。
Peggy到此一遊 wrote:雖然我看得有點霧煞...(恕刪) 土地公告現值是土地增值稅的課稅依據,每年的12月會公告隔年的公告現值上網公告。土增稅稅率就是土地漲價總數額的10-40%,這是法規規定。重購退稅就是政府給人民的一個優惠,因為基本上會賣房子的都一定會再買房子,當然也一定有條件限制。
Eigen wrote:如果 a c 這兩...(恕刪) 所以不要說賣土地一定要繳土增稅。買賣房地產會的人細節藏在法規裡,不一定所有代書都一定懂法規。我還遇過我家之前買賣時有一筆地號沒有辦到過戶被徵收成道路用地,好死不死剛好是我家的前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