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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24444 wrote:
1.美國是全...(恕刪)
根據柏克萊學者最新研究,一支iPhone,台灣僅分到○.五%的利潤,是南韓的九分之一;為數眾多的蘋果概念股,竟只能爭食這些微薄小利?為什麼「蘋果模式」讓台灣電子業倒退十年?昨日Moto概念股的下場,是不是明日蘋果概念股的借鏡?
今年七月,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研究員及兩位爾灣分校教授聯合發表一篇論文:「蘋果的iPad和iPhone誰分到最多價值?」(Capturing Value in Global Networks:Apple iPad and iPhone?)。文中釐清一件事實,雖然眾所皆知,熱門的蘋果商品都是在中國大陸製造,但最後依舊是品牌的宗主國──美國,分享到最多利益,在iPhone4、iPad分到五八.五%、三○%的利潤。這數字之高,應該超乎多數人的預期。
而台灣呢?雖然在國人認知裡,以鴻海為主的台商,該是蘋果家族之所以成功的背後推手,因此分到的利益應該極為可觀吧?錯了,一支iPhone,台灣僅僅分到○.五%的利潤;iPad稍多一點,二%。
想不懂用高於市價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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