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b wrote:有安定基金 理論上 只能停業或被併購但是這是站在保戶的立場上 權利不會受損...(恕刪)其他保險公司沒有責任或義務去接管經營不善的公司,
所以會給予承接公司合理的選擇,
那就是讓承接公司得以要求調高保費或降低保額。
假設A保險公司收完保費後就倒閉,
而政府強迫B保險公司承接,進而負責賠償;
那這樣只是變相懲罰B保險公司而已。
(甚至是鼓勵A保險公司的作為)
所以才會明定保險法149-2條,提供承接公司一個合理的選擇。
而安定基金雖然會負責墊付沒錯,但亦有他的限制。
畢竟安定基金的來源是靠各位保費來做提撥,那自然不可能無上限。
像是身故、失能、滿期、重大疾病,
每一被保險人最高以300萬為限。
或者是解約金的給付,每一被保險人最高以100萬為限。
(每一被保險人,就是不論多少主附約)
倘若真的無上限,那誰還會想認真經營保險公司?
那這樣安定基金的錢又該從何而來?
所以若保險公司倒閉,保戶的權利是有可能受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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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otter wrote:我也很害怕會倒這該如何是好?
我這個人做事很謹慎,很多時候都會考量到最壞的情況。
以防止最壞情況出現,讓人無所適從。
可能因為我在保險業的關係,所以我清楚正確的保險知識。
我上一篇會加以回覆,並不是為了要引起恐慌,
而是分享正確的知識,希望大家有正確的資訊而已。
最好的情況當然是有公司願意承接,且不加費、不調降保額。
那這樣大家都開心。
而最壞情況就會是安定基金墊付,並且墊付他所規範的上限。
所以我建議你先做好最壞的打算,並擬訂「最壞」時該如何做。
畢竟沒有人可以回覆你究竟會不會倒,什麼時候倒。
那不妨先做好最壞打算,倘若真的遇到了也不至於不知所措。
而我是你的話,我會先檢視自己手上的保單,
先釐清給付上限是否超過安定基金的給付上限,才能擬訂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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