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hustock wrote:10年從600萬漲到2000萬還給政府120多萬划算啦~~~~~~省得每天提心吊膽想吃政府豆腐 除非你是有權勢的人升斗小民 花錢消災才是正途~~~(恕刪) 民國98年(12年前),贈與稅從111萬調升到220萬。十年前那塊地600萬,除非長輩有本事一次付清600萬,要不然樓主名下的土地八成是N年220萬以內「分期贈與」到手的。且父母各220萬額度,一年就440萬免稅額度,買地時今年付訂金,明年付尾款,不用特別計算就避開贈與稅了。或土地市價600萬,但公告現值才2-4百萬,長輩過戶給他當年值沒多少錢的地照樣不用贈與稅。根本不用擔心十年前600萬元的土地掛在他名下的贈與問題。且他的兄弟姊妹搞不好長輩也曾每年幾十萬上百萬買車.買房裝潢補貼.股票.孫子的學費.…也是贈與,只因不是不動產/股票,沒得漲而已…合法節稅就合法節稅,也沒什麼吃豆腐!要不然扶養小孩或扶養老人殘障,因賺的錢夠多,當做正常人申報?免得吃政府豆腐?樓主贈與給他兄弟姐妹時,照樣分期就好!
chewing wrote:父母留下一筆約2000萬的土地,持有人是我,已經持有10年了!當初有約定好賣掉會均分給4個兄弟姐妹!所以分成5份,一人約400萬 10年竟然600->2000的升值,那此處升值可期昨晚想到那就貸款有多少就貸了真正名義的買下來把錢給兄弟姐妹剩下自己幸苦一點,萬一下個10年漲到5000萬~1億口袋就飽了風向不對或真的不行在賣掉到時也沒稅的問題記得用匯的有金流到時萬一有人眼紅也沒大問題這樣財富自由不是夢,下一篇就是財富自由了要去那玩才好因為政府要真的用力打房不大可能
wewe302618 wrote:你提現金 他怎查 你喜歡把現金放家裡 他也要管 我看新聞 印度新首富 錢都放家裡 最近銀行因應金管會要求又改更嚴了,跟本是到了擾民的地步偏偏我的工作又跟錢有關如果多一點我不會請老婆去領(個人不方便出門都老婆)
palihon wrote:樓主的兄弟姊妹再怎麼(恕刪) 正解 !國稅局電腦連線各單位, 甚至往生前2年金流都會查合法做法確實是先贈與給太太我家的長輩前幾年過世, 合法節稅之後繳了接近9位數後續又被要求補上幾百....一毛都逃不掉
chewing wrote:如果我提現金,會被查到嗎?每個人都跟我要400萬,根本不管稅的問題!!心煩!! 你們兄弟姐妹有一定的信任基礎,用借貸的方式不知可不可行,每個人跟你借 400 萬,你在用贈與的方式 7 年贈與給每個人,這筆錢在當成還款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