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健保局各窗口回答的答案版本都不盡相同..只好來求助網路


假設102年度

負責人在公司投保4萬元..並每月申報4萬元薪資所得

又當年度有股利收入400萬

補充保費該如合計算與申報


先謝過了



補充

我有在健保局Q&A查到

分類: 補充保險費<股利所得>
標題: 負責人也有薪水,計算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時要不要再減掉負責人的薪資?
回覆內容: 無須再減除其薪資所得。
雇主或自營業主(負責人)係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當計算其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時,應以減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之股利所得,按補充保險費費率來計算,故無須再減除其薪資所得。
更新日期: 2012/12/17

怕解讀錯誤..

大家會如何計算呢?


走吧!去旅行! wrote:
當年度有股利收入400萬

補充保費該如合計算與申報


負責人的薪質要刻2%,股利收入也要2%…謝謝
先算出股利分配明細表各個人的股利總額

負責人: {(每月投保額X投保月份)-股利總額}X 2%= 完八但健保扣繳金額

股東: 股利總額X2%
股利所得 400W - (4W*12) = 400- 48 = 352W 的2% 要繳股利補充保費

薪資..... 看有沒有>投保總額,有的話,超過部份,公司要繳2%補充保費

負責人,本身不用。

有錯請指正

http://www.nhi.gov.tw/Nhi2/QA.aspx?menu=22&menu_id=716

結案

seiya936 wrote:
負責人的薪質要刻2%...(恕刪)


simmind wrote:
股利所得 400W - (4W*12) = 400- 48 = 352W 的2% 要繳股利補充保費




主要的爭議就是...股利400萬所扣除的(4W*12)部份..是不是就把薪資扣除了

如果我現在把負責人每月薪資申報為公司費用...明年的補充保費計算還能再扣這一筆嗎?

(會計師):所以不能申報負責人薪水..要報直接繳2%
(健保局):負責人薪水屬固定薪資..超出投保範圍外才需補繳2%

但兩者都存在時的計算..大家(包括健保局不同窗口)..答案都不統一

加上現在已知的是去年101的股利收入(屬102年的所得)..102年薪資(不知102年股利會被怎麼計算)

所以兩筆都有申報時的計算(102的薪資&股利)..正解要明年才會得知..實在


我也知道在兩稅合一的角度上..這件事很好解決..但我是公司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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