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13年的國民所得為2.1萬,
等於年收入台幣63萬,
國民所得是以GDP除以總人口數,
所以2013年每一個台灣人年收入都為台幣63萬。
假設以一家四口來說,
爸爸、媽媽、兩個小孩,
年收入應為台幣252萬(63x4),
等於月收入21萬。
如果爸爸、媽媽都在上班,
兩個小孩在讀書沒工作,
所以爸爸、媽媽都要月入10萬才夠。
這樣的家庭在台灣不是沒有,
不過應該不多。
假設有300萬人好了,
所以台灣有2000萬人年收入低於63萬,
可能有不少人過著1萬美金的生活。
反過來說那300萬人年收入一定不止2.1萬,
可能有3萬、5萬、10萬美金,
假設有一天台灣國民所得增加到4、5萬,
那其實也只代表有一小部份人的收入,
所以台灣的貧富差距實在很大。
piwu0531 wrote:
外國的貧富差距才真正大吧 ?
另外 GDP不能等同於年收入 , 這些相關書籍上應該都有寫才對 ~
正常的 GDP
應該就是 直接等於 生產了 多少東西
直接等於 這些東西 賣了多少錢
直接等於 國家的 總體收入
以此收入
除以 勞動 ( 生產者 ) 人口
得出 平均每一勞動人口 的 收入
只是 ...
樓主提出的算式有一個誤區 ...
就是說 ... 把 沒勞動的人 也除進去了
乘的時候 也 乘進去了

只是說 ...
如果真的用 生產出的 GDP 除以 真正的 勞動 ( 生產者 ) 人口
勞動 ( 生產者 ) 會更痛苦 ...
因為那是 平均數 @@
自己的 生產 ( 或所得 ) 達不到 這種 平均數的話 ...
大概是 做錯工作、跟錯老闆、進錯產業 ...
不怕別的,怕入錯行 啊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