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郵局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過程就不提了...)
不過已由兩年前(94年)收到了不起訴判決書,之後就沒有再使用過那個帳戶了,我使用後來新辦的銀行戶頭,這兩年也沒收過什麼通知

不過約兩個月前要領錢時發現銀行帳戶也被凍結了...跑去郵局問說他會請165的通知我....
結果等到現在也沒通知什麼....

就在剛剛小弟收到了兵單... 發現當天要繳交郵局存摺影本...我才發現好像來不及了...
上網查一下似乎要去警察局自己辦解除(剛剛跑去警察局,結果承辦的人下班了QQ),而且聽說起碼要10-20天,然後再去郵局辦理開戶,沒記錯好像要一個禮拜...

12/19就要入伍了耶....這樣會來得及嗎....若來不及我該如何是好?
當白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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