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財報達人,若母公司投資之子公司配發股息, 母公司收到股息後是否會列入當季業外獲利?股息配發通常是配發去年的獲利,但母公司去年的合併財報都會認列子公司的獲利狀況, 這樣是不是重複計算了兩次?感謝解答!
先從個體報表來說:既是「子公司」,去年的獲利就會被認列為去年「個體報表」的業外「投資收益」;今年收到的股息就不會列入今年的業外「股利收入」,而是投資成本的返還。是以您看到今年認列為業外的「投資收益」是認列今年的獲利,並非去年獲利而於今年發放之股息。再從合併報表來說:既是「子公司」,報表合併後股東權益應該被沖光了,若您還有看到股利收入應不會是「那間子公司」的股利。
假設母公司100%投資子公司,母公司編合併報表時,會先將子公司當年度的營收.費用.收益.損失全部加總進來,等同於合併報表內也認列了子公司的獲利.另一方面,合併報表中,會將母公司當年度認列的子公司之"投資收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全數沖銷,所以合併報表中,不會有重複認列子公司獲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