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盈餘
2.發行公司債
3.銀行團聯貸
4. 普通股增資
5. 發行可轉公司債
6.其他
是以上哪個?
或哪個為主?
不能說這些都是在作秀, 後續會如何發展變數還大的很. 總之, 在這個風頭上自己一毛不出是不太現實的, 至少初期免不了要拋磚引玉. 但是應該也不會是全額埋單. 對下來幾年的財報(相對於營收)應該沒有太大的影響才對.
我認為發行公司債的機率很低, 這對公司經營和財務風險在獨担的情形下過大, 即便在美國壓力下也應該不會做這樣的承諾. 其他方式更需要董事會通過, 在沒有盈利的誘因下過不了的機率大, 還不說在倉促情形下要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