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底薪也才2萬5~
我姊之前是私立國中老師~
現在辭職跑去研究所~有兼課一週兩天~算算一個月也有一萬多吧~
我的工作靠電腦吃飯~剛出社會家裡95的電腦藍畫面又當機不斷~沒錢買電腦~
我媽說出社會當然自己買電腦~
在台北工作省吃儉用終於買一台筆電~
我姊實習完~二話不說~我媽買一台三萬多的電腦給她~
她頂多也只是文書打一打+上網~和我靠電腦繪圖吃飯不同~
我媽卻肯花錢給她買這麼貴的電腦~超不平衡~
我姊當老師時~薪水少說也有6-7萬吧~
每個月花1-2萬塊買衣服鞋子~
從沒幫忙付個電費水費電話費~
我尾牙抽到6-7千的禮券~馬上幫家裡買烤箱微波爐~
我騎機車上下班~就算颱風天也是騎車去上班~
我媽卻幫我姊出頭期款30萬買了一台新車給我姊開~
撞壞~我媽又拿50萬給我姊買新車~
下雨天他們兩個開車的上班族~都比我早下班~
卻打電話叫我買便當~手機放在車廂裡~沒聽到~
還怪我沒接電話沒買便當~
兩個人卻在家等飯吃~
我受不了搬出去住~一天到晚打電話來跟我吵架~
偶爾回家~為了要讓我回家~還說他天天煮飯給我吃都可以~
後來我要開刀前一晚~要等醫院打來確認有床位~
我媽卻為此跟我吵架~說我不給她確定時間~
我要開刀心情很不好了~還在跟我鬧~
出院後為了答謝我媽照顧我~平常都買一兩百塊衣服穿得我~
買了一件7千多塊的洋裝給我媽~
開刀完我搬回家~
我媽煮沒兩天的晚餐~就發飆~說這是浪費時間~
我說~如果很累可以等我回來再煮~
但是我比你晚回家~所以要稍微等一下~
我媽發飆 ~說~她又沒有說不煮~說我誤會她的意思把別人想得很壞(到底是誰曲解別人意思?)
沒人說她不煮~她自己在發瘋~把很多過往事情拿出來講~把我講得很難聽~還衝出家門~
最近也是~常常跟我說她什麼沒錢啦~結果她每個月刷卡2-3萬~
裙子隨便一買就九千塊~還在教我要繳家裡水電電話費~
受不了~前後矛盾的邏輯~和想a我錢的心態~
............
天下真的沒有不是的父母嗎?
真的很討厭台灣法律什麼棄養罪~
我媽還小人心態跟我說我必須養她~
我也沒說不養她~每個月都拿錢給她~還常常買東西給她吃~
不成熟的父母對小孩的傷害遠比陌生人還要嚴重~
像這麼番的父母~為什麼有什麼遺棄罪?
精神上的虐待~心靈的傷害這樣父母又犯了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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