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osa1234 wrote:文中兩個小孩如果都...(恕刪) 文中好像是沒有說清楚不過我跟開版的不同地方是那些學雜費房貸車貸都扣掉給老婆的就是生活用金而已就連大哥大帳單水電費她也不用出到錢2萬5光是吃三餐沒理由不夠除非天天三餐都吃排餐那就很扯了但如果2萬5是像你說的那樣可能搞不好還要再多給2萬5才夠...呵呵
我怎覺得多數的成功人士在家用的做法跟各位是反過來的,反而是男人掌握財政大權,女人領零花錢,可能是這類的男人多具備賺錢與理財的強大能力,女人只須顧好家裡大小事務即可。這點用在建商的廣告上就可看出端倪,中低價位的建案廣告通常是先說服女性,再由女性說服男性購買。而高價位的豪宅(破5000萬以上)廣告則是以說服男性為主,大家可以觀察一下,小弟是高雄人就以高雄為例吧,譬如都廳院、京城凱悅...等等高價位豪宅,大家可以去觀察,都是說服男性為主。
fish0727 wrote:我不知道一個月樓上...(恕刪) 沒錯~~所有必要支出舉凡油錢 早餐 晚餐 這些都是家用 由家庭支出我的3000就是自己的午餐 跟其他不必要的花費 也就是休閒類的所以我中午幾乎沒吃0,0...........+所以三千其實夠用 如果沒有去唱歌的話0,0+
不見得一定要給啦~ 看況狀... 哈哈哈~之前因為房租"狠貴"(在紐約又為了堅持要全家生活在一起),扣掉房租和生活開銷之後,一個月給老婆500(美金)當零用,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手頭不至於緊到過無法生活,但總是綁手綁腳,看到我自己喜歡的東西只能默默的放在心裡,後來老婆有了工作,我就不需要給她生活費了,我還是負責生活開銷~但她會自己付買菜錢,原本以為有人分擔支出,經濟壓力比較沒那麼大,但仔細一算,因為老婆上班需要把小孩送去學校,一個禮拜的學費約$350(美金),加上雙薪家庭的總收入剛剛好超過一個門檻,我要繳的所得稅跳了一個等級(一年多繳$8000美金),而且失去小孩子的教育補助減稅額約$1000多美金,怎麼算我都得拿出更多錢!哈哈哈~所以說, 雖然我實際上沒有每個月拿錢給老婆,但為了老婆開心 (想要上班賺自己的錢),我拿更多的錢給來支持她的想法~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曾經大概算一下,因為她想工作,我一年得多支出約$27000美金,大概新台幣$80,0000,她一年能存到的錢沒這麼多(可能差滿多),所以其實是不划算的,但只要全家開心就好囉~
老婆有工作時,她的薪水存起來,所以開銷都花我的;這三年她不工作了,當然更是全部我付。而且,自結婚以來,我沒見過我的薪資帳戶提款卡,都是她在領,我沒錢時再找她拿零用錢。除此之外,房子是她的名字、車子是她的名字、現金存款更是她的名字,唯一在我名下的財產,是我的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