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 財產都在母親名下 萬一離婚了 那婚後女方也能拿到我這邊的財產嗎

簡單一句話:無誠勿擾

有的人偏偏喜歡把人生搞得很複雜

對、錯又如何?

整天活得緊張兮兮的...不會得"憂鬱症"?

齊爾-D-01 wrote:
抱歉 小的才二十初有...(恕刪)


你這樣是對的,沒錯 !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不用聽其他人說三道四,

那些相信就算好好經營婚姻也會有好結果的人,

只是你們還沒遇到而已,離婚在台灣已經是常態,否則台灣不會三對有一對離婚,

尤其是女人,一旦變了心,甚麼事都幹得出來。
唉~
問題在於法律啊~
樓主所提的問題,事實上很多人都會遇到
但會有兩種心態
第一種心態,害怕自己的信任被背叛,所以不敢直接跟對方分享
大部的人是這種心態,情有可原
第二種心態,就是垃圾或敗類,想靠騙,來謀取自己的婚姻利益,又或者自己想搞外遇,所以先打好預防針,好在這種合法敗類並不多,要不然世界早就亂了

而第一種是可以解決的~
背叛的一方,必需修法,無權請求財產分配
這樣子,自己的信任也不怕被背叛了

另外樓主的心態,確實也不健康
人應該是要保護自己沒錯,但過度的保護自己,白話一點就是很自私,是很顧人怨的,要選擇這種人際關係,你高興就好

我前女友就是太保護自己,被我fire掉了
呵⋯只想佔便宜,又不願意吃虧

azenis wrote:
...(恕刪)

假如娶到一個會讓你整天擔心是不是要來分你一半身家的人,那這婚結來幹什麼?

再說看開一點吧。婚前的基本上分不到。婚後的,該算人家的就算人家的。你假如沒這打算,那就一輩子別結婚。

其實男女都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婚後, 一起經營婚姻, 該付出的就一起分擔, 別老想著你的錢也是我的錢, 我的錢還是我的錢...
光窺覦著錢有想著人嗎? 時不時就想著要老公買這買那給自己, 這樣感情會好?
所謂門當戶對, 甚麼鍋配甚麼蓋, 血拼的請找愛錢的, 花過頭了兩個一起面對
守財奴也請找守財奴, 兩人看著存摺數字也會很快樂
一方過於奢侈一方很節儉, 時代不同了, 節儉那方肯定會想停損
齊爾-D-01 wrote:
瀏覽下來 我發現很多人都蠻激動的
藏錢怎能叫騙呢
大話有錢才叫騙吧
從小到大 我相信人多多少少都會藏匿自己的小財
不管是幾百到幾萬 男人有所謂自己的零用錢 女人更會藏自己的私房錢
大財小財都是藏 難道這也叫欺騙嗎? 我想應該不是吧


你要堅持婚後去法院辦夫妻分別財產制。
這樣不管婚前婚後財產才是各管各的。
我不知是誰讓你有錯誤觀念以為錢藏起來就不用分。

法定財產制(你婚後沒去改就都是法定財產制)
法官是計算你的年收入一半給老婆。
老婆年收入一半給你。

如果你收入較高。離婚時會清算你該補給老婆多少錢。
即使你戶頭沒那麼多錢。也要想辦法借錢來給她。
真要做帳是連每年收入都要查不到。。。。
若你每年送錢給媽媽還是要算你的收入。

有些項目。比方你幫老婆還婚前的欠債。
這種花費則可以扣除。

所以你一定要跟女友講好。
婚後你們財產各自分開。且要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要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要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要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至於婚前買的房子或資產本來就是你個人的。
所謂藏錢多此一舉。


很多網友感受不佳是你用“隱瞞”的方式。
既然選定她成為你的妻子。
何苦要這樣?

只要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便能解決你的疑慮。
公開透明。又能找到跟你有同樣價值觀的妻子。

金錢事小。
將來有機會讓另一半決定你的生死。怎辦?
要不要想辦法解除妻子為第一順位法定代理人。
改成當你昏迷無法決定時請醫護人員找你媽媽。
如果心裡一直保持那個萬一,請你不要結婚,因為那個萬一一定會發生......因為在你心中深植
去登記財產分開制就好了啊. 這樣多簡單, 何必在那邊把錢藏來藏去的. 都藏到你媽那兒, 到時候還得付10%遺產稅. 到時候你媽覺得你錢多, 在分一些給你的兄弟姊妹. 太複雜了啦.

Apple Sour wrote:
都藏到你媽那兒, 到時候還得付10%遺產稅.
到時候你媽覺得你錢多, 在分一些給你的兄弟姊妹. 太複雜了啦)



那個有個萬一是

除了自己的兄弟姊妹,
還有姪子輩

連媽媽的爸媽跟媽媽的兄弟姊妹也能分耶!

其實樓主除了自己老婆外
對家族挺有愛心的!


之前彰化有一企業家
深覺得自己命不長矣
就把財產都過給老婆
結果過完戶, 沒一個月老婆竟然先走了
結果就是整個家族, 一團亂!

RIKA貓 wrote:
跟你一樣 感覺問題...(恕刪)


誰叫妳們女人就是欠防
以前有節日 一個女人花光老公所有積蓄拿去左美甲 按摩那些全部花光光 但是完全沒變正(日本節目)
前陣子更有一個女人 沉迷宗教把老公千萬家產全部奉獻出去 討也討不回來(01文章)
最近 也有一個女人把男朋友的錢花光光 自己光鮮亮麗 男朋友吃土(國光幫幫忙)
現在有更多了女人為了求保障婚錢就逼簽所謂的"愛妻守則" 不外乎就是房子過戶 薪水歸你們管
還不是為了你們自己爽
我才不信每個都女強人都很會投資理財

都要離婚了還管妳們要吃草還是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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