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king wrote:小弟的在今天晚上放生...(恕刪) 哈哈~是現在的婚姻契約都這樣「講好了」嗎?去書店買「租賃契約書」都有制式的格式內容條約~以後書店大概也會賣類似的「婚姻契約書」吧~,以上條件只是基本的嗎?
看大家一片炮火,其實小弟聽完樓主的敘述,實在非常羨慕樓主.她還讓你試用了六年 !! 真好 !!很多軟體只能試用30天呢 !!不過試用完了,不好用,就該砍了吧等到找到好的,再砸錢買完整版也值得期待樓主未來的開箱喔
基於以下兩點.....她有需要結婚嗎?!既不想安定下來,也不用對家裡交代戀愛再繼續談下去...也不錯阿,錢的部分沒改變而已五.妳不想生小孩(妳說這是希望我們的甜蜜兩人世界可以維持久一些)七.妳不會因為結婚就拒絕公司的加班.外派及更高職位的發展
好啦~不鬧樓主了~若真的要說,我覺得除了「不生小孩」這項,以外都還好談~不生小孩說實在的就不是很需要結婚了,而不生小孩,也真的不需要給他那麼多「經濟」的利多~,我們就單純的「男歡女愛」或者「飲食男女」~以前可能會認為我幫你生小孩,以後有拖油瓶不好再改嫁,所以你要房子買我的名字,經濟都要由我掌控~而當沒有小孩,我給了你那麼多,哪一天,我窮了或病了、掛了,妳馬上拋下我或拿著我所有的錢拿去跟別人爽~這不是超慘的嗎?
missingtheone wrote:交往了六年多 終於談...(恕刪) 很簡單,今天你不要越級打怪就不會有這樣的困擾了,現在的女孩子開這樣的條件很正常,連條件不好的女孩子都敢開這樣的條件了,更何況是你女友,其實會不會開這樣的條件在交往時就能知道了。
jinhoue123 wrote:板主我覺得這個女朋友...(恕刪) 你說的是我老婆吧....,我還蠻走運的!交往前我就知道我老婆很單純,長的也普通,也不會想著要買什麼、去哪玩,偶爾吃好料的、帶她到處逛逛,她就很開心了。現在她也任勞任怨,幫我帶兩個小孩,我一回家,也必定回家分擔她的辛勞。夫妻同心,有共同目標,做什麼都很開心。前幾天把兩個小孩安頓好,都熟睡了,我們夫妻倆去廚房吃個消夜,聊聊天,犧牲一點睡眠,享受這難得的悠閒,感覺非常開心。祝你找到簡單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