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要上床時,大頭怎麼不想一想
全讓小頭做主

現在才來喊冤
至於冤不冤,是不是一面之詞
都不重要了
反正已經被告就只能出庭
這就是靠小頭思考的代價
(順便去查一查有沒有染上愛滋或甚麼的)

對方竟然是三個月後才來告
必然是有把握

而且我覺得奇怪,為甚麼對方要等到三個月後才來告
這三個月其間你跟她到底又發生了甚麼事?
這裡頭應該不是這麼簡單!!
你慘了啦~~~

對方當初已經有去驗傷了~~
然後把你的漿糊冰在冷凍庫~~
搞不好還有錄音檔哩~~~

會等三個月~~~~是因為她在挑好日子~























笨死了~~~~~~

對方一定是三個月後的一個偶然機會裡~向別人說出這件事~
朋友慫恿她去告的嘛~
搞不好還說:"我朋友也是有去告唷~~結果對方拿了好多錢來和解"
然後就變成這樣==> $_$

通常人都是這樣的..不管發生什麼是都會避重就輕然後講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就算是酒駕肇事的人也會說是別人違規來撞他的

所以若你說的是對的.那麼你就不用擔心

因為對方要去舉証你性侵的明確事証..或是違反她的意願等

不過如果她是未成年那你大概就是輸定了

照你的描述應該是有去開房間而且是雙方都有喝酒的情況下..通常一個女生是不會隨便跟人去開房間的

因此如果事後這女生反悔要翻盤也不是說翻就翻..如果這樣翻得成功那天底下還有哪個男人敢跟女生做愛

今天做愛下個月吵架或要不到名牌包就去翻供說遭性侵..那可能有一半以上的男人都會成監獄的常客

xx

參考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他要告你~要採集體液~說明身體特徵~還要有驗傷單~
要有人證物證~不然~哪有這麼容易告成~

他若敗訴~你還能再告他污告~
到時他就慘了~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記得下次不要玩不用錢的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1.在哪邊發生性行為
2.對方可有留下您的液體
3.發生過後可有繼續見面


如果是飯店就調出影像的出入監視畫面(不過都過了很久我猜也沒有保留了)

如有繼續見面基本上成立機會會很低(不可能被侵犯還繼續見面)

但可以先和解看對方要多少錢,大家都說過不要錢的最貴就當買個教訓,如果高出太多那就去法院讓法官來依常理來判斷。
不用錢的最貴!!!!

花個3000還比較合算.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補匆一下
如果對方未成年那您只有等死一圖。
不要錢的最貴,又不是女友就直接上…唉…上了法院,這條路可慢長的…另外上法院很花錢的,一個好律師打一審至少6萬起跳…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所以 請01友們 告知一下 高雄哪有 專門處理 性侵害 這類律師
(恕刪)

高雄不是有個陳議員大律師
他應該對這種鳥事還蠻老手的
您可以去諮詢看看,為民服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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