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ater1125 wrote:發現法律上好像沒有限...(恕刪) 俺念書時被女老師強姦過(未成年)後來去大陸玩參加當地人的旅行團一路上被請吃喝(有吃有喝 又有拿)晚上25歲左右 大姐姐就來上俺...........蠻正滴 只是毛沒剃很乾淨....
ChenKen7 wrote:女生好判定,被入侵嘛。男生呢?吞入?男生畢竟很容易放棄爭扎。 男生畢竟很容易放棄爭扎...............不要 不要 不要.........................................不要停˙
卜龍貢 wrote:照妳的邏輯離婚了是否...(恕刪) 你沒法確定對方會不會告~~只好先告先告~先保險當防禦什麼誣告從來沒成立過,你看報上那些性侵不成立的,後來有誰被告誣告反而是女人哭一哭說性侵,男方就被莫名其妙抓走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