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倒~~~
大部分的家人是有條件的愛??!!!
父母希望小孩念相關科系的出發點,我相信是希望下一代能有更好的報酬與優勢!!!
對隔壁鄰居的小孩....是無條件的愛?! 管他媽媽嫁給誰!?同性戀也好,異性戀也好 ,人獸交也好, 戀物辟也好,我通通都“不反對”!!!
乾我屁事?!
贊成同性戀就是進步?台灣就超越歐美先進國家?
那.....乾脆立法通過人獸戀好了!!!還超宇宙呢!!!
要超越歐美 .....連刑法的通姦罪都沒辦法有共識下....還說的這麼道貌岸然?!
就同居就好了啊。

又不會有小孩何必被婚姻綁住。(結婚十年後的感想。適用同婚)

看看我多開明。有小孩那才麻煩。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


只要是人都是自由...(恕刪)


沒怎麼辦,平常心...
家人也有家人的認知自由,這世上也沒有無條件的愛..
(除了虛幻的小丑女)
當你要求家人順從你的認知才是愛,那不是也同樣陷入這條件式的愛..
在説婚姻本就一種近乎宗教的信仰關係,也不要去責怪家人..

沒意外後頭會出現些扣帽子和不了解宗教心理的留言..
既然愛的那麼強烈,也那麼需要
那又何必在乎家人的想法?!
就去吧!
為什麼要所有人都要贊同呢?
所以家人不支持就不能結婚嗎

既然法律通過了,就勇敢去愛啊

家人沒有義務委屈支持,去承擔親友鄰居壓力

父母說服不了也阻止不了你去結婚吧!

也呼籲通姦罪快廢除吧,戀人相愛還犯罪

先進同婚法都發佈了,這惡法還在~說不過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
無條件的愛則是:「我愛你,並且接受你的全部,我不想去改變你這個人,我希望你是自由的。我敞開心接受你的選擇。」


既然無條件的愛是接受對方的全部.不想去改變對方.....
那為什麼同性戀們不能接受家人及朋友對他們的「不接受」?.....
為什麼一定要別人接受他們?
講白了......他們就是最自私自利的一群.....
要別人接受他們...要別人不准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要權利要福利....
什麼都要別人順著他們.....他們卻一點也不用改變或付出.....
家人朋友不支持就要被冠上古板自私愛面子的罪名......

大部份人根本不在乎這些同性戀者結不結婚.......
只要他們不去危害別人去強迫別人就好了....但他們卻連這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硬要別人接受他們的觀點...


ruffian0418 wrote:
既然無條件的愛是接...(恕刪)


非常認同此觀點,理性一點講就是這樣沒錯。
台灣是民主社會,誰都有權利為自己發聲,但我不支持你,卻好像變成罪人一樣。

沉默的多數被少數發言者打壓。我尊重你但不支持你,結果我她媽變歧視?
所以同婚法律承認了,大家的人生都改變了?

改這個法律對你個人造成的影響比騎機車不戴安全帽罰500的影響還小

還是說各位家裡有同志,因為可以結婚了另一半有財產權利所以你們沒錢可撈了?

同志那麼容易互相影響的話,你怎不去當同志?


真正對於性非常開放又隨便的人,哪會去結婚?

更何況同志之間並沒有那種先上車後補票的情形,異性戀有時候還會因為懷孕被迫結婚咧
hillside wrote:
「有條件的愛是:「我...(恕刪)
贊成+1

樓主的文章內容把一堆似是而非的觀念湊在一起有混淆概念的感覺

感覺支持同婚的人常用類似方式,上次看新聞有個支持同婚的作家說同婚法過了但還不夠因為多數民眾只是不反對但還不認同…看了很無言

我個人覺得民主不是拿來這樣解釋的,因為民主所以才不反對讓同婚法通過但要求認同他真的說笑了

少數人的主張卻要強迫多數人認同!不想認同就要被攻擊歧視不民主反人權 ,這群同婚支持者才是最不民主的,不支持他們的都要被打倒不覺得很熟悉?
一些反同的人,不高興也可以去當同志啊
這種性格是他們自己願意的嗎?

自己的事不管好,卻要去管別人的事,自己的小孩有管好了嗎?
基本上會反同的人,也會反單身,這種人的劣根性,天生就是壞的,所以才會歧視跟自己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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