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臻 wrote:
我11月第一次開證券(恕刪)
答案就在9樓,妳根本搞錯重點,不是有無違法,是公司觀感問題。
內部人依規定每月都要申報股權異動,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他人名義持有。
妳想想妳先生到職才不到一年,被公司知道配偶在買賣公司股票賺價差,即使張數不多觀感也不好吧?
何況先生所說的六個月內不能賣可能是公司的內規,或不成文的默契,要在公司待下去就遵守很難嗎?
簡單講就是:
1.妳要買賣(不違法)
2.妳先生要跟公司申報(不申報或隱瞞則違法,公司被罰錢,然後找妳先生算帳)
3.公司內規六個月內不可賣(賣了不違法但妳先生被公司看不爽)
說白點就是妳硬要賣不違法但白目,爛攤子全丟給先生承擔。
在外面打拼好不容易幹到高層,叫太太買了股票六個月內不要賣,然後太太不聽。
開罵了結果太太跟我扯證交法,還跑去問親朋好友網友,一副自己很有理的樣子。
我建議妳先生換個善解人意的配偶,不然他工作再努力可能都會被豬隊友背後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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