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の多 wrote:就算姿色不錯好了但一個離婚又帶兩個小孩的就算年薪30萬的我想也不會考慮這種 好像也是...當炮友打打炮還可以,要當別人的孩子的爸需要考慮考慮,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那種氣度接受別人的小孩,也不是每個父母都願意讓孩子娶帶兩個小孩的女生....
銀河王 wrote:前幾天我們幾個以前...(恕刪) 年薪300萬?這算買她的心安嗎?她前夫不是經濟很好,她怎麼輪落到這一地步,真的是頭殼壞掉的女人,不去反省自己為何淪落到這一田步,還一味要求高收入,我是被標題吸引進來的,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