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風向球有點引導到要女方自己認了吞下去.有些男網友也用些法條類條文的來勸退女方.不過也有不少先知網友知道這樓一定會被摸頭事先都備份下來了..這檔事印證了險惡江湖上的一句話:不用錢的,最貴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幹麻要修正??說的是事實他本人要告你什麼???樓主不要怕他啦!!他老婆要告你,不就表示你說的都是真的嗎!!你說的都是真的,他還能告你什麼鬼嗎??還有,我量他也不敢跟他老婆說!!!你在不知情狀況下當小三又無確切犯意,告不成的!幹嘛怕他!Wendy113 wrote:內容與事實有異 造...(恕刪)
小环子 wrote:引言可以編輯~~~圖...(恕刪) 跟我想的一樣 老婆一定是挺老公的樓主慘了 這種事情沒實質證據一定是自己要吞下去不知道汽車旅館有沒有錄影存檔 ?他有樓主的手機不知道算不算是可下手的證據樓主也蠻笨的 交往過程中沒去翻一下他的皮夾 看一下身分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