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sai1 wrote:
法王, 抱歉了. 這次小弟論點跟您不同

嫖妓在道德風俗上的影響, 我跟法王持相同看法. 但是實際面上, 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簡單說
(1)在台灣沒有妓女(小姐)嗎?
=>我敢說職業+業餘的有10萬人以上

(2)政府敢真的去抓嗎?
=>實際上就是一些和政府勾結的既得利益團體所壟斷的行業阿
光看鄉下派出所附近, 不是賭博電玩店, 就是色情護膚店.
台中市政府斜對面還是有名的逃稅大店"金X豹"
請問, 既然已經存在的行業, 為什麼不敢合法化?
真正現實面的答案就是: 我們既得利益者就是要壟斷, 而政府就是要幫我們壟斷. (跟開放賭博是一模一樣的)

(3)這些小姐, 有幾個在客人欺負和公司剝削後敢說話的?
=>沒有, 因為沒有法規可以保護她們免於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欺負.
那, 為什麼不設法保護這些弱勢的人呢?

由(1), (2), (3) 得知
性產業一直存在台灣社會上, 有道德的人可以不去, 但是不代表這個產業不存在.
既然存在的東西, 為什麼不好好的制度化. 保障那些弱勢的小姐有不被毒品,性病,裸照,高利貸控制的自由
一切的源頭都是那些假裝清高但是又從地下化性產業得到最大利益的團體.

所以, 我是支持"立法制度化性產業". 讓地下掙扎的人, 有法令保護她們.
我在道德方面也不會有問題, 因為我不會去嫖.

還有, 那個民調說不要性產業在家裡附近的. 根本是一個無效的問題.
題目改成: 性產業蓋在你家附近, 你每個月每個戶口可以領2萬塊補貼. 你願不願意?
相信我, 人的貪性比道德誠實的多了
馬祖賭場公投會過, 就是因為知道人的貪性.

最後請想想:
(1) 每年省下台灣男人到大陸嫖, 所增加的GDP
(2) 性產業法制化所帶來的稅收和周邊觀光收入
(3) 每年被法律保障, 躲過剝削,毒品,性病威脅的女孩
(4) 一些社會低層或身體殘疾人士的性需求
(5) 既得利益團體的崩壞

這些比所謂的口頭上的道德, 實際太多太多了.

跟好人講道德, 跟壞人講法律.
而不是當壞人打好人的時候, 站在旁邊說, 我不救你是因為我痛恨暴力.

最後, 這是一個壞人要求好人要講道德的亂世.
好人剩下的只有團結和法制化, 才有機會跟壞人對抗.

法王是少數幾位我覺得在01上有可能改變社會的指標人物
不希望將來在改革的時候, 我們站在對面的陣營.

論點不同沒關係,本王能了解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本王只是想從這議題中提出一些矛盾和疑問,得到一些可以參考的東西,補腦一下罷了,不傷感情...哇哈哈...
ASD123456d wrote:
在不談法律上通姦和未成年的適法性前提下
老婆和女兒是男人的資產嗎?
為什麼需要男人同意?
很討厭社會上有些視小孩為物品,要自殺也帶走!



你這個論點很怪

「徵求家人同意」和「視小孩為物品」,是完全二回事,你可以把這2種行為劃上等號?

無論是另一伴或孩子來徵求家人同意,這叫尊重,這是婚姻中最基本的條件不是嗎
當然、彼此也可以選擇「不要說、不要提、不爽說」不讓家人知道我在幹嘛
所以才會出現很多父母會對鏡頭說:我孩子在家很乖、不會作壞事,一定是被人帶壞
一個家庭搞到大家都不溝通、不對話、不談心事…只能說很失敗

一個成年人本來就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違反! 由法律制裁
孩子就不同了, 孩子要去殺人放火是他的選擇,他可以不徵求誰的同意
但是傷害到別人、敗壞社會風俗,講難聽點他爽就好

葉媽媽不也說葉少爺很乖?
但社會大眾包括你自已,能認同葉少爺闖禍後的態度嗎?
連帶的、大家不也對他的媽媽竉孩子的行為極度不認同,孩子才會行為偏差
法律上父母不需受法律制裁
在道德上、作父母的,就得全權負責概括承受,到自已老死,或孩子先死

「父母要負責孩子的行為」不等於「把孩子視為物品,限制他的一切」

還有; 父母帶孩子自殺,不是出自於「視為物品」,而是「不忍或放不下」於是一起帶走

若要說「把孩子作為物品」就不分高級或低等的行為
像那種賣女兒作交易,如賣處女身、利用接客賺錢,當然也包括刻意嫁入豪門…

路跑一哥 wrote:
所以你那不相同的答案...(恕刪)


個人談論都是對性產業跟社會關係和影響及看法.

[什麼樣的現實環境和事件,你可以接受.寬容老婆找鴨.女兒從事性工作?]
人是很善變,想法隨著年齡和事件及社會經驗一直改變
以前答案也是跟法王相同,不能容忍!
現在答案:
1.當性能力有問題,無法有性行為
2.女兒無一技之長,找不到工作,無法養活自己,家人也無能力協助

個人答案也會隨時間改變~~~~!
這樣的答案對你有幫助嗎?


ASD123456d wrote:
個人談論都是對性產業跟社會關係和影響及看法.

[什麼樣的現實環境和事件,你可以接受.寬容老婆找鴨.女兒從事性工作?]
人是很善變,想法隨著年齡和事件及社會經驗一直改變
以前答案也是跟法王相同,不能容忍!
現在答案:
1.當性能力有問題,無法有性行為
2.女兒無一技之長,找不到工作,無法養活自己,家人也無能力協助

個人答案也會隨時間改變~~~~!
這樣的答案對你有幫助嗎?

OK
本王已經得到一些東西了,感謝你所提供的觀點及想法,之前如有得罪請多包含...哇哈哈..

路跑一哥 wrote:
OK本王已經得到一些...(恕刪)


[本王已經得到一些東西了,感謝你所提供的觀點及想法,之前如有得罪請多包含...哇哈哈..]

歡迎每個人分享自己的論點和看法~~~!
景子 wrote:
你這個論點很怪「徵求...(恕刪)


應該說是兩件事,誤會了

[徵求家人同意]
[一個成年人本來就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
所以有所謂身體自主權,家人只有(建議),最後決定還是成年人自己本身

未成年當然要由監護人,約束其行為

[視小孩為物品](改為資產比較適合)
[父母帶孩子自殺,不是出自於「視為物品」,而是「不忍或放不下」於是一起帶走]

小孩一出生,就為社會的未來資產,並不屬於父母的資產
父母自殺,無權帶走小孩

EX:母親帶小孩自殺,母親自殺未遂,小孩已死亡
檢察官須要起訴母親殺人罪,負擔其責任!

前幾頁很多人真的越講越誇張,一竿子打翻很多船人

現在台灣少部分的女性有性冷感的問題,多半都不是身體上的問題
而是小時候所受到的"性教育"失敗所造成

無論是家庭的性教育或是學校的性教育,都是徹底的失敗,才會造成某些女性對性沒興趣
尤其是那些最認真念書,荒廢男女關係的,她們其實是受害者而不自知,還以為是自己身體的問題


我老婆結婚好幾年也都是這樣的"冷"
後來我才從她的成長歷史中了解到,她的家人給她建立的錯誤觀念
性是髒的,不可以討論的,不能看的,連從嘴巴講出來都不可以

她們家裡的電視一直以來只要看到接吻、床戲,就一定是轉台
就算是現在媽媽快70,兩個子女都已經快40了,還是這樣

我花了好多好多年,慢慢重建她幾十年來所失去的性教育
慢慢地才把她的性觀念改過來,知道什麼叫做"需求"
當然也不是什麼床上像蕩婦,但是至少她知道太久沒做了會有點怪怪的



至於男人的問題.....
35歲以前有可能性需求很高很大老婆可能滿足不了
不過這年頭有多少男人35歲以前結婚的??

而且,我很確定現在40歲以後的"已婚男人"
很大一部分都不是那種眼睛看到美女就可以硬的起來

前陣子才聽說某學長本來興致高昂地找雞,結果真的要上場時竟然硬不起來...
最誇張的是其他學長都沒有人酸他....多半都是拍拍、我也是、感同身受.....


男人都會誇張自己的性能力
各位太太不要以為自己的另一半年紀過了40,還可以強到來者不拒想硬就硬
這問題沒那麼嚴重,男人老了之後就不太會有這種問題了
年輕的時候難免會犯錯,年紀大了之後就不見得會有這種問題


同時也是要讓樓主知道,世上沒有完美的婚姻
你以為別人的婚姻很完美,其實都是家醜不外揚而已
別因為這個小污點就放棄你現在的一切
靜下來想想,其實一定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間

vu84vu wrote:
...(恕刪)
這些女人天真地以為老公只愛她一個人
不管身體的還是心理的
結果發現原來老公是性愛分離的人
因此感到錯愕
...(恕刪)


我想是部分的女人,天真的以為,老公愛她一個人是「理所當然」的,因而總是照自己的意願而活,而不顧老公的需求。她們天真的以為,老公應該「給她們幸福」,而不知二人都該「讓對方幸福」。當自己消磨老公的幸福感,老公也付不出幸福時,因此感到錯愕。

我認為有相當程度的道德良知,是擇偶的必要條件,不允許伴侶找雞找鴨,我也是相當認同的。但有些人卻是,自己有性需求時,卻不得與最愛的人發生(因為伴侶屢屢拒絕),他們心中的痛苦,我深感同情。

有的女人認為勉強自己是委屈,也有的女人認為為家庭犧牲一點是值得的。聰明的女人懂得經營感情,天真的女人則把感情經營的責任推給男人,出了問題,也怪男人。

ASD123456d wrote:
小孩一出生,就為社會的未來資產,並不屬於父母的資產
父母自殺,無權帶走小孩


OK,這是絕對的,但太狹隘

自殺,屬個人行為,本來就無權帶走任何一個人
別說帶走孩子,就連一些因分手、家庭不合搞到同歸於盡的都不應該


我覺的這些論點離題了。
男人嫖妓如同狗改不了吃屎,,,
想維持這段關係的前提是,,,,
你必須接受老公將來會不段這樣的行為,,
即使,,他已經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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