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o wrote:
我跟太太認識9年,結...(恕刪)
打死我都不相信她跟她同事沒曖昧
離吧
心不在了
身體留著也沒用了
parko wrote:
更新:我不會蒐證,也不想蒐證,也承諾還是分一半財產給太太了。
更新:我很尊重太太,太太說不想行房,但生活上她陪我,我們一向也不吵架,所以過去三年我都能接受無性生活。
更新:沒有確切證據,我問過她這麼多簡訊卻不是發給老公,難道她的變化跟這個同事無關,她堅定說沒有對不起我,與同事只是單純的好友。
更新:先提出離婚的是我,因為不想再忍耐下去但又沒實體證據證明她的錯,充其量只能說她不再愛我,不再願意陪我,所以我願意分一半財產,我與她都有自立生活的經濟能力,分一半後我再多努力幾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