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0122 wrote:
7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恕刪)
+1
我也覺得很扯... 這種事情應該一兩年內就該知道的吧

可能樓主跟女友都比較"保守"嗎

bank0122 wrote:
7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恕刪)
yl2212 wrote:
勸樓主還是分了的好!
生活上沒有共識,以後的日子怎去相處?
陸陸續續在生活上產生出來的問題會更多,
整天吵吵鬧鬧,還有甚麼意思?
可能我的思想比較傳統,
始終覺得懂得打理家務,令家裡井井有條,
是作為做女人的基本條件,
這個也做不到, 基本上是不合格,
絕不是一個體貼,可愛的女友!
yl2212 wrote:
亦完全沒有筆戰的意思, 只是就大大的問題做個回答....
我可以幫忙什麼??
就是工作完了之後亦會做家務呀!
忘了寫:我是個女的!
要你命3000 wrote:
謝謝各位網友的建議 剛剛跑去敗了一台roomba
外加昨天又買了一個LV皮夾 這兩三天已經敗了快4萬塊錢了
-------------------以上都不是重點-------------------
是阿~7年從未見過面..
之前有要求過
但是對方媽媽跟他說:等你們事業都在穩定一點再說(我都可以在台北市買屋了)還不夠穩定?
我都可以買台進口跑車來開了!還不夠穩定?
想說請他父母親吃飯卻還是吃了閉門羹
其實現在也是看的很開.走一步算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