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蕊蕊 wrote:
我前男友現在跟我要回他送我的名牌包包...(恕刪)

沒品!

我說的是這個男的!

如果各位是男生、想追一個女生的話,可不可以學學我:

當初認識女王、才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幾次,就遇到女王的生日!

那時候我們根本還不是男女朋友,我就花錢請她姊姊幫忙去買一條11萬的鑽石項鍊送給女王! (記得是E-Class、Double Excellent;不過因資金有限,所以大小只有50分!)

一開始女王說太貴重了、不敢收!

我說:反正我是不會回收它的!妳若不要,就把它丟到水溝好了!

後來,幾天後女王就戴在脖子上了!

我們吵架從來不會說要分手、當然我也不曾說想要回任何我送給她的東西!



向對方要回自己曾送出去的東西是一件非常丟臉、沒品的行為!
雖然男人向女人要回已送出去的東西是比較沒品,但與自己可能會沒命比較起來,我想還是還一還比較妥當。

還想要名牌包的話,就請您的下一位入幕之賓送妳。

張蕊蕊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前男...(恕刪)


用房租抵
前男友小氣

妳貪心

絕配

快跟他復合吧!
張蕊蕊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前男...(恕刪)
不要開玩笑
分手分不好出人命有可能的,
只是一個包包
來日方長
就算是柏金包都快點還吧

Jacky99999 wrote:
如果各位是男生、想追一個女生的話,可不可以學學我:...(恕刪)

不可以,我們這種社會底層討生活的
哪來這麼多錢買鑽石阿

張蕊蕊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前男...(恕刪)


那就還另外一個包吧 那個包我就不說了

我建議你賭一口氣還是不要還....

話說,你還真幼稚...


Jacky99999 wrote:
那時候我們根本還不是男女朋友,我就花錢請她姊姊幫忙去買一條11萬的鑽石項鍊送給女王!

呼叫潘大~呼叫潘大~
即刻起。。你已被降潘二,立即生效

嗯~小問一下
有女性友人在問。。。現在抽號碼牌。。還來的及嗎?
咦!另一男性友人也舉了手。。喊等一下


Jacky99999 wrote:
我們吵架從來不會說要分手、當然我也不曾說想要回任何我送給她的東西!

因為從未分手,所以從未說出口
但若不小心分手了(因為沒發生),試想一下,女王戴著項錬Bling Bling和小陳手牽手一起散步。。好像還蠻有畫面的

張蕊蕊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前男...(恕刪)


到底是什麼名牌包包阿

有圖嗎??? 拍個圖來看看

幾千? 幾萬? 幾十萬? 還是更高??

不然名牌包包有很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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