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F9999 wrote:
作家的工作就是寫文章
如果是發自內心或自己經歷,那我OK
我還挺喜歡看人家分享平凡幸福的點滴,感覺真實與溫暖
像煮了什麼菜給老公小孩吃,或買了可愛衣服給小孩穿或親子互動的酸甜...
但如果只是為“裝”而裝,那我會覺得很“假”....(嫌棄)
就像我們追劇,明知道是在鬼扯蛋,但開心就好嘛
像看帝君傲嬌了那麼久,被踹一腳當落水狗,就挺療愈解氣的...

但劇太粗糙太假,非但引不起共鳴,甚至反感就棄劇了.........
人際之間,那有可能一天到晚恩恩愛愛的。。。(我信你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