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句話 有點自私!!
我朋友結婚十幾年 說真得 他們當初有宴客 可是他們並沒有去登記身分證!
我要說得是 其實 婚姻本來就是一種 可有可無得證書 但是 經過大家得驗證
你說那張紙 沒有用? 我認為是騙人! 那張紙 是有用得!
也許你大恩大德 步會想要撕破臉! 這也是心胸寬大 才有得決策吧!
與其說 既然沒有小孩 又何必綁住彼此!?? 這是很大得問號!!
我朋友得另一半 他不願意有小孩 當女人過這份青春 也許就不在!
心裡常會有 我是否會後悔? 我是否會?? 這對女人來說 是一閣考驗
我要說得是 一成不變得生活 真得只會讓彼此 面對更無味彼此而已!
有些人 他或她出去偷吃 回到家 會更快樂 因為他嘗到更刺激得生活!
我常問問自己 如果 今天沒有性生活 你確定 還很愛對方嗎?
我想應該是吧!! 那份愛 應該不是愛情!!! 只是熟悉彼此得親情!!!
離開 或許可以讓彼此成長!!
parko wrote:
更新:我不會蒐證,也不想蒐證,也承諾還是分一半財產給太太了。
你錢多嗎?
你太太不是也頗會賺錢的嗎,不知你分一半有何意義? 幫她養姦夫??
parko wrote:
更新:我很尊重太太,太太說不想行房,但生活上她陪我,我們一向也不吵架,所以過去三年我都能接受無性生活。
那你太太有尊重你嗎? 娶老婆進門卻不能碰,那你乾脆娶她的神主牌位好了
parko wrote:
更新:沒有確切證據,我問過她這麼多簡訊卻不是發給老公,難道她的變化跟這個同事無關,她堅定說沒有對不起我,與同事只是單純的好友。
跟好友比較有得聊啊,那老公算什麼,看門狗嗎?
parko wrote:
更新:先提出離婚的是我,因為不想再忍耐下去但又沒實體證據證明她的錯,充其量只能說她不再愛我,不再願意陪我,所以我願意分一半財產,我與她都有自立生活的經濟能力,分一半後我再多努力幾年即可。
徵信社一委託,幾個月就什麼證據都有啦,
不過這種娘們早點放了也好,再跟她耗下去,早晚你也會精神衰弱掉.......
parko wrote:
我跟太太認識9年,結...(恕刪)
忽然想到....不知 這位女士 會不會剛好是您的太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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