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鳥涼ASKA wrote:
而1999時我曾敢追台大千金美女同事
敢追 跟 對方有無認同你 是兩碼子事...
追了,對方來牽你滴手。 請你去吃吃喝喝
開車載你去單獨約會...
甚至沒多久後跟你談 婚後生活規劃(男女主角就你們二人)
這才是比較有實質性的...
飛鳥涼ASKA wrote:
因為你有錢就好說話吧...(恕刪)
SecretId wrote:
Mirage-Ulysses wrote:
她不知道我的功力有多雄厚 我兩百萬花完 還有五百萬,再花完,我再有一千萬! 再花完
我再拿三千萬出來花! 花完了,我再拿五千萬出來花! 也花光了,我再拿一億出來花!
這就是我的內力‧‧‧
記的兩年前您和另一位網友PK,你說你總財產有8000萬,另一位網友則PO出一堆台北市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文章後來好像沒下文,
想不到兩年過後您就看起來就已經有兩億了,賺錢跟喝水一樣簡單,令人佩服,
佳鳴年薪算40萬好了,您兩年賺1億多,佳鳴要250年才賺的到。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