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
但請勿大張旗鼓唯恐天下不知
大家都很忙
你昨晚關燈脫光做啥事我們沒興趣知道~~
只有執政不力的政黨拿這來騙選票
認真我們就輸了
天外小兔兔 wrote:
哪天外遇的族群爭取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或甚至多妻多夫,你也去支持嘛
搞不好將來人口少到要亡國就會通過了
而且你說的外遇那些狀況是在侵害他人權利耶~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恕刪)


我說法律,你又回頭提人權??
公投結果,同婚可不是不同意者多於同意
這些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悍衛???

太好笑了,居然主動提到人口,男男,女女結合就能增加人口??
對啦,到時台灣男男,女女結合者太多,為免於亡國
說不定哪天真的可以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說起來還要感謝你們是吧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
只要是人都是自由的,...(恕刪)

覺得是價值觀念的不同
反正法律已經修法同性可以結婚。
要登記不登記,成年可以作決定。
至於父母怎麼想,要他們認同你,不容易,也要時間調適。
就如同你怎麼想,要你認同父母他們所想的,也是不容易,雙方都要時間調適。
如果他們曾經有養育過你,不是新聞報導那種很暴力還是變態奇怪的父母,就沒事不要主動互相提起談論這個敏感事,轉移注意力,生活上求同存異。
等他們那天真的需要你伸出援手扶他們,例如年老重病,再多相處聊天照護的事。至於你愛誰,他們能不能接受,那時候也不是重點了,也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了。或許可以各退一步互相諒解。
目前氣氛不好,就少碰觸。有事再回去。
如果他們有遇到生活困難,就轉一些錢給他們,你過你自己生活。
沒了。
打著兩性專家的帳號發文 實在不妥

情感方面很多都是模糊 且沒有一定對錯的
說專家 言過其實了

同性議題 在不同的原生家庭 會出現不同的狀況 不同的解決方法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很多事遇到才知道

無法創造雙贏 再考慮下一步吧
別老是拿死相逼的
爛命大家都有
孩子要以死相逼 父母也要以死相逼
是要演到幾點

人生就是很多的選擇
為選擇負責 這是最基本的
贊成或反對都一樣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
畢竟你喜歡誰,想和誰結婚,都是你的自由。
你不需要為了他人而去改變自己,無論那人是誰。
..(恕刪)


錯了,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
更不是自由。

你可以喜歡你妹妹,就自由
跟你妹妹結婚嗎?
你可以喜歡四個女人,就自由
跟阿拉伯人一樣娶四個嗎?

不行的話,你舉綠營那些文青
的自由人權謊話做什麼?
總不能只要別人尊重你的選擇,
別人不支持,就來搞個人是自由的巴拉巴拉...
不支持請給予尊重,這才是真的自由

sun911 wrote:
如果喜歡誰想和誰結婚是自己的權力
那外遇就不應被遣責,小三更應該被推崇,相愛無罪,相愛最大不是嗎??
如果反同性結婚是違反人權
那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制度更是違反人權


能從「喜歡和誰結婚是自己的權力」推論出「外遇不該被譴責、小三更應該被推崇」這樣的結果,只能說這回文的邏輯還真奇妙~

09142001 wrote:
你喜歡讓人捅屁眼嗎?...(恕刪)


講的好像異性戀全然不喜歡捅屁眼似的~

sun911 wrote:
說到出軌,外遇..你現在開始講法律了,而且要遵守法律了是嗎
那法律禁止同婚前你們再爭什麼???要尊重法律不是嗎...(恕刪)


法律不是一成不變的~

另外一種講法就是法律是可以修的~



這麼喜歡外遇、小三、性開放,也可以號召一堆人上街爭取自己的權益啊~

sun911 wrote:
這些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悍衛???...(恕刪)


噗...

所以你的意思是少數者侵犯多數者的權益?~



748施行法三讀通過了,異性戀不能結婚了嗎?~

748施行法三讀通過了,強制你要捅人還是被捅了嗎?~



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捍衛???

聽到這句話的當下,很難讓人不懷疑你到底是不是多數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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