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小兔兔 wrote:哪天外遇的族群爭取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或甚至多妻多夫,你也去支持嘛搞不好將來人口少到要亡國就會通過了而且你說的外遇那些狀況是在侵害他人權利耶~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恕刪) 我說法律,你又回頭提人權??公投結果,同婚可不是不同意者多於同意這些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悍衛???太好笑了,居然主動提到人口,男男,女女結合就能增加人口??對啦,到時台灣男男,女女結合者太多,為免於亡國說不定哪天真的可以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說起來還要感謝你們是吧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只要是人都是自由的,...(恕刪) 覺得是價值觀念的不同反正法律已經修法同性可以結婚。要登記不登記,成年可以作決定。至於父母怎麼想,要他們認同你,不容易,也要時間調適。就如同你怎麼想,要你認同父母他們所想的,也是不容易,雙方都要時間調適。如果他們曾經有養育過你,不是新聞報導那種很暴力還是變態奇怪的父母,就沒事不要主動互相提起談論這個敏感事,轉移注意力,生活上求同存異。等他們那天真的需要你伸出援手扶他們,例如年老重病,再多相處聊天照護的事。至於你愛誰,他們能不能接受,那時候也不是重點了,也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了。或許可以各退一步互相諒解。目前氣氛不好,就少碰觸。有事再回去。如果他們有遇到生活困難,就轉一些錢給他們,你過你自己生活。沒了。
打著兩性專家的帳號發文 實在不妥情感方面很多都是模糊 且沒有一定對錯的說專家 言過其實了同性議題 在不同的原生家庭 會出現不同的狀況 不同的解決方法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事遇到才知道無法創造雙贏 再考慮下一步吧別老是拿死相逼的爛命大家都有孩子要以死相逼 父母也要以死相逼是要演到幾點人生就是很多的選擇為選擇負責 這是最基本的贊成或反對都一樣
兩性專家 Your Expert wrote:畢竟你喜歡誰,想和誰結婚,都是你的自由。你不需要為了他人而去改變自己,無論那人是誰。..(恕刪) 錯了,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更不是自由。你可以喜歡你妹妹,就自由跟你妹妹結婚嗎?你可以喜歡四個女人,就自由跟阿拉伯人一樣娶四個嗎?不行的話,你舉綠營那些文青的自由人權謊話做什麼?
sun911 wrote:如果喜歡誰想和誰結婚是自己的權力那外遇就不應被遣責,小三更應該被推崇,相愛無罪,相愛最大不是嗎??如果反同性結婚是違反人權那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制度更是違反人權 能從「喜歡和誰結婚是自己的權力」推論出「外遇不該被譴責、小三更應該被推崇」這樣的結果,只能說這回文的邏輯還真奇妙~
sun911 wrote:說到出軌,外遇..你現在開始講法律了,而且要遵守法律了是嗎那法律禁止同婚前你們再爭什麼???要尊重法律不是嗎...(恕刪) 法律不是一成不變的~另外一種講法就是法律是可以修的~這麼喜歡外遇、小三、性開放,也可以號召一堆人上街爭取自己的權益啊~
sun911 wrote:這些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悍衛???...(恕刪) 噗...所以你的意思是少數者侵犯多數者的權益?~748施行法三讀通過了,異性戀不能結婚了嗎?~748施行法三讀通過了,強制你要捅人還是被捅了嗎?~多數者的權益誰來捍衛???聽到這句話的當下,很難讓人不懷疑你到底是不是多數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