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真的是婚姻不幸福的男人
卻再外遇後
對第三者完全不願負責任
醫藥費不付
相處當中就常拿舊東西給要拖他買新東西的人
要買利用我的心軟買東西給他用
只要有新東西想買就會來問我的建議,不管X1*2 iphome*2 SE595*2 G705 Dainese的皮帶 手套 GORE-GEX的外套 褲子 襯杉 聖鬥士的模型 我實在是笨 手機為什麼2隻是因為 另一隻被他摔壞 連新買的東西 我想要註冊 都還是被耍賴型的A走了
2408的新螢幕就會非常的有空來找我 否則還是不會陪我
2408 2萬多 還親自坐計程車送到家
東窗事發 卻消失 連他父親也不懂得賠償墮胎的醫藥費 相當愛自己兒子的偉大父親
自己開口跟我要的東西及醫藥費一人一半 (現在我要求的)難道不對嗎
驚動長官 求情用苦肉計(一個中過風,雖已能走路了,但卻不能跑的人,能開車嗎?我是不懂,懂的人還請回答他呢?0917-613-26*,也可以打到某龍頭老大銀行的(金門人乘**)南門分行告訴他免得造成不幸的後果)
不要只說女人的不是 想想男人是否曾經外遇 是否也對不起他人 不管是第三者 還是自己的原配 都一樣是 不應該的
dungeonronin wrote:
比較像偽女權真沙豬主義
不能同意再多了~~~~
重要的不是家裏家外工作如何分配,而是有没有為對方多想想的心態。
我真的比較不會幫小孩洗澡,但是爬高刷油漆、屋頂補silicon一定是我主動去做;
多想想自己能為家庭貢獻什麼,而不是只要求別人要為我做什麼。
家庭是所有成員一起共有、共同支撐起來的;不是稱斤稱兩,算計誰付出得多,我可以得到什麼好處。
其實我很讚成樓主說結婚前請多三思,但原因不一樣;
若没做好心理建設,貿然結婚,不只是害了自已,更嚴重的是害了別人。還是只想計較對方的條件、誰佔了誰便宜,那就談戀愛就好了,分手不用負法律責任。
讓自己變成別人眼中對的人和去找個對的人結婚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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