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忘記我寫什麼了

都半年前了

簡訊早不見

只剩下 印像 就是跟她道歉 她跟她男友得事而已...

寶`寶 wrote:
其實 很無奈得是

當時 我們性行為 發生完

還有說有笑 它還笑笑得 問我要不要去洗澡

後來 一起離開時 也沒有什麼不悅...

只是 後來 她男友打好幾次電話 給她

她沒接到 她才在那邊 不高興

後來 我道歉得原因是

跟她說 對不起 我知道 會害妳跟妳男朋友 發生爭執

所以 我道歉得是 不是性侵 而是 害她跟她男朋友發生爭執

但是 這些 跟我得被告 沒什麼關聯....

現在 女方 咬定我 沒得到她同意 跟她發生性行為

但是 也沒有人證 物證...

但是 它事後 有去蒐證

很明顯 要玩死我

反之 說真得 我想告她污告罪...

因為 我也覺得 我受到很大得創傷

畢竟 這幾個月來 我也一直為這件事 很憂鬱

現在家人知道了 也很大得打擊

還有 不是被告 就一定有罪 應該是這樣吧

當然 我還是 要做 完善得保護

我月底就要開庭了...現在 找律師 還有補救嗎



告不告的成功 還是要看法官啦...

假如找不到律師 法院好像會派一位幫你打官司(偶不清楚...)

你可以上網看一下各地方法院須知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寶`寶 wrote:
其實 很無奈得是當時...(恕刪)


看了朋友為了省錢跟法院交手的經驗..
勸你花點錢找律師比較實在...

他們玩文字遊戲的手法超乎你的想像...
多開庭幾次,你浪費的時間跟訴訟費..
應該會讓你覺得律師是有他的價值在的..
加油吧~~~
可是 請問一下 律師諮詢費 跟請律師費用 到底是??

很無奈

1.未成年
2.對方是否有驗傷單
3.對方是否有證人或錄音證明她有說不

如果上面都沒有 告不成的拉
不過遇到恐龍檢察官跟法官那又不一定了

先去偵查庭,等起訴在來怕啦。

寶`寶 wrote:
其實 很無奈得是

當時 我們性行為 發生完

還有說有笑 它還笑笑得 問我要不要去洗澡

後來 一起離開時 也沒有什麼不悅...

只是 後來 她男友打好幾次電話 給她

她沒接到 她才在那邊 不高興



不過我看到她有男友 你還找她去喝酒
喝了酒還弄進去了...你心態就有點問題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是他男友會做何想?

我覺的就算女方一開始有意思,你射後不理的態度
可能是讓她不開心的原因吧,解鈴還需繫鈴人..

不過罵歸罵....還是要教你怎處理


你住處附近有沒有攝影機
可以留下事前事後完全無爭執的物證?
或是刷卡記錄(EX在你住處過了多久的時間?)
或是你有沒有用針孔或手機偷拍下來歡愉的表情..

誣告不要急,等你無罪再來告
可以求償不少


土城加藤鷹

寶`寶 wrote:
後來 我道歉得原因是

跟她說 對不起 我知道 會害妳跟妳男朋友 發生爭執...(恕刪)


明知道是有男友的學姊你還是要上.....



寶`寶 wrote:
現在 女方 咬定我 沒得到她同意 跟她發生性行為

但是 也沒有人證 物證...

但是 它事後 有去蒐證

很明顯 要玩死我
...(恕刪)



既然你說沒有人證物證
那她又能蒐了什麼不利於你的證據?
她握有足以證明「你當時是在對方未同意情形下進行性行為」的證據?

寶`寶 wrote:
可是 請問一下 律師...(恕刪)
]

能解決的話 花錢都是小事
自由無價!!!先不要去想這個
先找熟的律師談看看吧..
土城加藤鷹
拜託喔,簡訊都傳了。

你完了,鐵定起訴....判罪機率大增...
我是到 事後 才知道 她有男友

因為 她說她男友打給她 我才知道



怎不說 她有男友 為什麼 還答應要跟我出去

而且 好笑得是

當時 一起逛街時 我們就有親密動作了

她也沒反對

所以 我很認定 我被反咬

而且 我喝了 威士忌+汽水 3-4杯 她才喝一杯

醉意很大

她去蒐證 是 有去驗傷 跟去motel 調綠影帶...

可是 我很擔心驗傷 這部分

因為 很怕有傷痕 就變成 我是強迫性

但是 因為當時開車 離motel 約有一公里

而且 我是得到她同意 才去

並沒有 強迫她上去

而且 男朋友 在法律上 並沒有一定得關係 不是嗎

我想找律師諮詢

但是 我想找 專門處理 這類事

而且 我也怕 被律師 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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