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iel1108 wrote:
就我之前發過的文~~就不再最贅述
個人秉持男女交往不該牽涉到金錢糾葛
但男女交往的定論也是因人而異 例如 我覺得至少每天都得有聯絡或LINE才有基本的關心與感情
而在之前遇到的那位叫Stanly 姓潘的人
關於他詳細資料~只能再說 他車牌是868"x"-k7
從認識第二天(去年八月中 說他生日快到 要我到民權東路三段61號中天眼鏡送他副眼鏡 五千多塊)
再來是十月多說要換手錶 要我幫忙出我本來只願出一萬 因身上帶二萬 被全凹走
期間就是賣舊手機 隔了一週去買新手機
然後就是說手機刮到要維修二萬元
以上全部都跟女生"要"錢 以歸避法律責任
而見面僅有上述幾次 甚至大多Line是己讀不回
最近一次面原因竟然還是認為我還會再拿一筆近十萬元的金額給他
問過律師及同事朋友都覺得他是慣犯,因為就他說過"之前女友也都會買東西給他"
雖然於此講一些事情不能改變某些人的想法
但就希望不要讓其他使用 網路甚至交友APP的人被這樣的人騙了
像這樣一箱情願以別人 "心甘情願"或是"男女交往很正常"的藉口 放縱這樣的人
另外附註一下~他beetalk帳號是"stanly88*" 有看到的女生尤其要小心
昨日收到汐止分局的通知書
讓我更覺得 這樣的人 應該受到教訓
感謝各位看到這裡,如果有任何指教 我都能接受 反正最差的情形都經歷過了
反正我早就準備好律師 還有些資料~~謝謝指教 人生大學我還是嫩咖...
如果不明事由的人...抱歉 也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懶人包~謝謝!(恕刪)
該男生確實很誇張;但是樓主不知是〝昊呆〞、還是貝戈戈女,也真是傻到沒救了!
建議別互相放生,要白頭偕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