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5813 wrote:
我們已婚2年未有小...
論才華`能力`穩重,先生還是比不上他,每當吵架還是難過哭泣時總會想起前男友,因為他決不會讓我常常哭泣難過,
...(恕刪)
前男友這麼好,家人幹嘛要反對?
讓我推敲還原一下事情的真相:
結婚兩年,妳一直懷念著前男友,也都還保持著聯絡。
先生也都注意到了。為了婚姻家庭,決定先隱忍不撕破臉。
兩年了,行房的次數屈指可數,而且還跟死魚一樣。
終於火大翻臉。沒想到老婆居然不肯,還不承認有這個男的。
想說先教召三個月再做打算吧。
建議:
誠實為上策,別再隱瞞了。
至於要不要離婚,妳自己好好想清楚。
"還是要為了道德倫理,忍耐度日好好維持婚姻?可是這樣以後真的不會有問題嗎?"
基本上:
妳已經違背了道德倫理了,妳已經破壞婚姻了,而且妳已經有問題了。
King3223 wrote:
從跟另一半相識.相知.相戀到步入禮堂.每一對夫妻心中所譜出的樂曲都不同.有人幸運唱著陳昇的愛你一萬年.或王傑的為了愛夢一生.當然更有人哀怨唱著張學友的我等到花兒都謝了.直到轉音成心碎了無痕.用生命守護著家庭盡職的你得到的卻是無情的背判.永遠是那個最後一個知道的人.長時間的感情折磨.由一個心態正常的人逐漸轉變成憂鬱易怒的人.其中對家庭所造成的後續影響更是難以估計.自古以來婚姻的第三者永遠是無所不在.神出鬼沒.要有尊嚴的過著.還是逆來順受的活著全憑你婚姻的環境來主導.身為一個徵信工作者只能默默的祝福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但總是事以願違.將心比心的希望幫委託人挽回每一段即將破碎的婚姻………….悍衛家庭是我們的天職.應拿出魄力阻擋侵犯者.當自己力量不夠時可求助於徵信工作者.將其消滅永絕後患.找回自我當時的那份初衷和自信.有尊嚴的養兒育女過日子.人生不過數十載.有些事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鼓起勇氣拿起電話撥打法服免費專員0965516185.且讓我們的團隊和您一起守住家園奮戰到底
我比較機車,這篇交章我看不慣!
寫個廣告文...落落長連分段都不會.
越是親密的人 越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你的另一半 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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