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紛雪 wrote:
我知道他過來 已經是很大的犧牲 我應該更包容以及接受他的一切
那得看樓主您覺得犧牲的定義是什麼?
個人認為「不想做、不可做的事,不得已還是得去做。」這才叫犧牲吧。
就您所描述的情況看來,
您男友自由度很高,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放棄學業就放棄,
想來找妳也是隨心所欲而已,
我覺得談不上什麼犧牲吧。
就算那是犧牲好了,
若您一直拿他來找妳這件事當做說服自已的藉口,
任由罪惡感當做枷鎖,合理化自已的猶豫,
甚至陶醉在「他為妳放棄一切」的滿足感之中,
那您大概永遠就只能維持現狀了。
因為他為妳而來已成定局,無法改變,
而妳心理也一直認為妳該為這件事回饋些什麼,不能就此離開他,
那不正成為一個無限迴圈?
除非妳改變自已的想法,
否則根本無解。
請仔細看 "飛觴" 大大的剖析 我真心大推
如果樓主想玩光源氏計畫
第一步請先分居
理由可以說
雖然我願意永遠照顧你.但是我不能害你成為一個無法自力的人
你願意為了我獨立生活一段時間嘛?
嗯..好像有點濫?
總之如果對方不願意?
對我來說.代表對方根本懶到極點.對明顯糟糕的感情連挽回的行動與意願都沒有
那樓主還是分一分比較乾脆(((但是請注意安全分手)))
愛是一種情緒.要維持住愛意.需要共同努力
沒有愛還勉強可以講責任..
但是今天你未婚他未娶.是自由人來著
你也沒讓他養.還讓你花心思照料許多..
跟他在一起.愛他.照顧他.都不是欠他的..
真的拖磨下去.道義最後也會用盡阿~~


人蔘有甘苦.. 其實我來錯地方了對吧?母星怎麼還不派船來接我?
常常在想有些族群小孩要經過成年禮才算一名獵士,這也是一種磨練,練過了之後就會覺得,這種大事情我都有辦法克服,以後任何事情都難不倒我。
安逸使人怠惰,您沒見社會新聞一堆兒子/媽媽/爸爸/孫子打線上,打到家人往生都不知道?
如果他手中只有1000元,請他自己想辦法環島一周〈不是環安全島,是走/騎台灣一周,而且是一個人,不能帶手機,請他每到一個地點就寫明信片回來,達成目標再繼續走下去吧。
公主、公子病其實也有藥可醫的,只要他/她懂的獨立。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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