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莊米鴨為了有穩定工作,沒日沒夜的準備兩年 樓主應該是被騙了吧?不覺得說法和發文敘述反差嗎?好賭的人為了有穩定工作沒日沒夜的準備2年?所以工作第1,可以不賭的全心全意拚2年?那接下來是不是找個比賭還好的休閒就能取代了嘛
莊米鴨 wrote:風評是有時會去小賭,輸錢總是家人協助處理,數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當時男的才20初頭歲,總以為誰沒有做錯事,而且他的爸爸也是賭徒,是在那樣耳濡目染的環境下長大的可憐孩子,希望我們的交往能夠改變他 哈哈 標準的 傻白甜這種火坑也敢跳進去說要滅火?!賭, 真的是天性, 一旦染上比新冠肺炎還慘, 基本上沒藥醫天下男人這麼多, 為何固執找一個嗜賭的我也不懂科學園區隨便找個宅男都遠強過這種人......
Shirley6790 wrote:妳願意和一個嗜賭的人在一起嗎 我倒是覺得文中男女主相欠債所以不婚同居,彼此誰都不用對誰負責的相處下應該算比較合適的。要說女方對男方沒有任何感情在,我是不信的...但是要避免對方債務上身,最簡單的就是別讓法律的義務上身,所以不婚是最基本的,同居反而還可以考慮(這年紀...基本上也生不了了,所以同居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