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送給對方的東西,分手後我是不會和對方要回來的
因為要回來我也不想要

建議你還給他,維護一下女性尊嚴,一個包而已自己買不起嗎?
是我對方如果來和我要回去,我一定會還他
因為才不削用分手後一個會來和自己要東西的男人送的東西哩~~~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基本送給對方的東西...(恕刪)


你也會送對方東西,有來有往,當然沒必要討回什麼,

若是吃人夠夠的女生,被討只是剛好,
既然對方有提出要回,
要是找不到人,
我也會拿去給他家人。

我不想欠人,
寧可收對方心甘情願送的東西。

兩者交換角色想看看,
如果妳很想要回一件東西,
對方又不還,
妳的心情會是..?
以前曾聽人說過,凶殺案其實只有三種:情殺/財殺/仇殺,現在樓主三種條件都備齊:情(和前男友糾纏不清)/財(貴重物品不想還)/仇(因前兩項造成雙方心中有仇怨),只能祈禱希望樓主能夠去除三毒(貪嗔癡),回到平安的路上...

vt25 wrote:
以前曾聽人說過,凶殺...(恕刪)


那是以前
現在不一樣了
鄭傑跟人家無冤無仇
一樣砍死四個人
你覺得是情財仇的哪一種阿
不過就是一個裝東西的包包

一個是送了人家.現在想要回

一個是人家要了.卻捨不得還

根本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乾脆一點~~直接花個郵資寄回去給人家就好

不要再那邊說.現在換你想退.換男方不想理你了


dinosaur6x6 wrote:
那是以前現在不一樣...(恕刪)

仇殺

對社會不滿而產生的仇恨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名牌包很貴嗎?我這種社會底層出門都拿塑膠袋裝東西的
實在無法體會揹一個名牌包有多重要?...(恕刪)


靠! 我也是耶, 我買過最貴的包是 postman 的。

結果, 我目前裝東西, 就隨手拿一個塑膠袋裝。
版主,想像一個畫面:

分手後的某一天,你跟新男友看完晚場電影後,甜甜蜜蜜的走在四下無人的暗黑窄巷,就在家門口,你踮起了腳跟,濃情蜜意的親了新男友,這時,不巧...

你手上掛著舊男友送你的名牌包

又不巧

想要舊情復燃的舊男友,就在你家巷口的電線桿旁,苦等你等了三個小時...

結果... 結果...&:]&}&(1*-^=]&{*

必定是: 天雷勾動地獄火 !!!

真心勸你,想方設法還他包包吧!
包包好處理,哪天叫妳還他壯烈犧牲幾十億的子弟兵,看妳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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