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交往三個月就同居很隨便嗎?

刪..刪...刪...刪...刪...刪...刪
灰狼01 wrote:
我給二個兒子的規定:
1.婚前不可帶女友回家過夜,這是尊重雙方父母的基本要求。
2.婚後一定要離家自行居住,這是對自己獨立能力的展現。

我也這樣要求我兒子
之前有女生半夜來我家
被我發現
我叫我兒子送她回家去
台灣大懶……得叫 wrote:
替妳爸爸媽媽感到(恕刪)

有些家庭 造就小孩不想待在家裡

這很難說

我覺得 她男友這樣很不應該 沒有為女生著想…

大家想敲醒樓主 怕妳從一個坑 跳進另一個深淵了
我心匪石不可轉 我心匪席不可卷
台灣大懶……得叫
不想待在家裡就要出去找男人幹啊?那去當妓女好啦!至少還有錢收
推薦看看葳老闆說的~~非常中肯
看完你就不會想搬過去住了,呵呵
Shirley6790
真的講的很好耶[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千萬不要去住男友家,,,

影片主完全是小戶人家的想法。
男友家大房間多,有游泳池,網球場,有個湖,還有好幾座山,
去男友家玩住男友家可以嗎?
Disturbia
看的出來你沒把影片看完,你只看了標題吧!! [大笑][大笑][大笑]
打炮不用開房間,還有個免費幫傭,玩完了就說我媽不太喜歡妳,找藉口分手,媽寶渣男的套路
要同居也不會去住對方家 一定是搬出來兩個人住
我還沒結婚前 我媽都跟我說 連對方家都不要太常去 哈
dee chan wrote:
我也已經25歲了跟我(恕刪)


看標題我還以為是同居穿著內衣褲甚至不穿走來走去很隨便嗎?
他媽有這種想法已經不OK,男友又不會居中協調,建議趁早放生,趁才3個月你用情不深的時候,不然交往個兩三年後才發現不OK不是很累嗎? 下一個會更好
dee chan wrote:
我也已經25歲了
跟我現在的男朋友交往了三個月左右,假日會去他那邊住個兩天一夜
他是住家裡,所以會遇到他的家人,平常都會一起吃飯我也都有洗碗幫忙收拾之類的
他媽媽也會笑著說我們交往的狀況怎麼樣,還有關心的我家庭背景
感覺不到一絲討厭我,然後他上個月就跟我說要不要去他家住,他說他媽媽很歡迎我這麼做
所以我就真的這麼做了。結果前幾天他媽媽私底下跟我男友說我們交往這麼短怎麼會這麼直接就搬過來
他也只是講講客套話而已,然後他媽媽還說什麼在成家新買的房不是要給我的,我當然知道啊
而且誰管你在哪裡買的啊!!!

他媽媽是不是覺得我是因為看上了他們家的錢財?
但我不可能找他理論吧!
我男友也不希望我把事情攤的這麼明,但我也不想住在這種環境下
男友卻不會為我說話,但又希望我跟他一起住,真的很為難!
是他們家太奇怪還是我太奇怪?
住成這樣真的不想再待了


交往三個月就同居?
其實我不贊成過早的同居。要同居也至少是雙方已經走到可以相互磨合、包容&接納的時期。

交往三個月就同居,通常都是災難的開始,畢竟....所謂的交往很多時候往往都是幻覺很多的開始。
舉凡這個人很帥....很符合自己的審美所以連帶會看不到某些事情。或者這個人很孝順,那麼同樣也會忽略某些真實的情境!這是一個蛤肉糊眼的時期,任何冒然過早的同居,只是打破這些夢幻,強迫自己睜開眼睛。眼睛被黏住時,用力的睜眼,那是很痛的!那就像結痂還沒完全乾就急著去摳,往往都是連皮帶痂的摳下讓傷口繼續流血的痛罷了!

真實來說,就是男方的媽並沒有歡迎樓主去住男方的家。
如果你沒有打算嫁給這個人,那提早搬去跟婆婆住,用意是什麼?
平常你去住個兩天一夜,那就是客人啊!招待你兩天一夜,為男方的家人來說,或許他們家很多親朋好友都會借住所以沒什麼,但偶爾的借住跟長住,那還是有分別的!

或許男方的家人,還沒有準備好,要跟樓主那麼長時間的相處啊!男生的媽,或許壓根沒有準備好,要接受樓主成為他們家的媳婦。樓主25歲,那男友如果沒有超過35,那他的家人大概也不會覺得小孩跟樓主交往就是要走向婚姻的!25歲,除非樓主嚮往渴望婚姻,否則那又如何!?但交往三個月就『決定』跟男生同居,這樣的決定,是草率了!這裡面似乎還藏著樓主沒有說清楚自己的想法&考量!關於樓主自身的人設,樓主說的不多!

男生或許真的是豬隊友,既然他這麼的不體貼甚至誤解家人的意思導致你的麻煩然後又沒有繼續幫你,難道樓主不能自立嘛?

現狀是,就算大家對於樓主的男友跟家人口誅筆伐,那又如何?這些行為能夠幫助樓主改變現狀嘛?難道樓主會拿著網路上大家的說法給男友的媽,然後說大家都覺得她有錯?或者拿給男友看,然後告訴他,他不能這樣對你!?

除了樓主之外,任何人都無法讓男生或男生的家人對樓主改觀。換句話說,如果樓主自身不願意改變自己的思維,完全沈浸覺得都是男友的問題,那麼就算你很怨,獲得更多的還是不甘心跟無力感而已!
如果你不貪他家裡的錢,那何以要繼續住在那不屬於你的地方,繼續跟著那不幫你說話的男友、覺得你太超過的男友媽相處?

你可以苛責誰的不是,這是你的選擇。然而苛責誰的不對,如果無法改變你的現狀,那麼苛責的意義是什麼?
結縭數十載的夫妻都有可能離婚了,何況是只有愛戀三個月的交往?

愛情到底是......甘願的付出?或者是付出之後要求誰的必須滿足?
請問樓主,在你那25個年的生命經驗中,你的任何付出,每次都是心想事成的達成你所願嘛?
如果沒有,何以這一次你要如此的不甘心?
或者這個男友是你的初戀?人生沒有談過戀愛,所以不知道如何斷捨離?
如果男生跟他的家人是如此的錯,何以你要繼續這樣的戀情?

情感如果無法.....繼續一起,何苦互相傷害?
這樣到底是好姻緣?還是宿世業障?那是自己的選擇...

愛情很多時候都是找一個相似相近的.....對手,一起『做功課』罷了!
要遇到能帶來幸福感受的人,那麼該問自己的是....自己能讓自己感覺幸福嘛?
否則來說,25歲了,還如此不切實際的幻想,就很容易讓現實打臉你!

沒有論及婚嫁的話,不要輕易的跟誰走入同居,那沒有任何的意義。
因為同居等同於戳破很多....幻想,同居就是各種的柴米油鹽、有形無形觀念的碰撞!
就算是親兄弟姊妹都會鬧鬩牆老死不相往來了,何況是壓根沒有血緣關係甚至沒有任何法律約束的戀情?
更何況,請問樓主,你們交往三個月,那麼真實來說,你有多認識了解.....『男友』呢?
現狀的呈現,只是反應了,你所認識的男生,不是那麼的符合你的理想...!
那麼到底是男生的問題?還是樓主的問題?或者是你們雙方共同的問題?那是樓主的選擇~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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