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hercules6681 wrote:
這位大大您有看完整...(恕刪)


有些人沒耐心或沒時間,看了前幾頁就直接跳到最後面了,
中間沒有看啦,根本不知其中的曲折.
標注一下,樓主的文筆真的很好,應該很能說善道。看完文章,腦海裡面出現一位孤苦無依的女人,又有一個小孩需要照顧;想不到劇情急轉直下,只能說:人心啊!
做個記號,爬完全部樓,從一開始就在關注。
順便想請問大家,為何我只是滑一下手機也沒按到左下角讚的符號也幫人加到分
redial wrote:
真的有人相信樓主編的...(恕刪)


妳有時間看完全部,就知道了。
我是一毛錢也沒捐,921就捐500元。

lydiahsu2014 wrote:
1,首先,先謝謝01...(恕刪)


1.樓歪了,我只是單純覺得,在原本劇中很壞又會打老婆又會吃軟飯的老公回到家了,願意處理車子過戶的事(現前提是板主都想離婚了,一個真的壞的男人會忽然轉性嗎)

2.後編板主私信給有捐款的人告知用途。可花這麼多時間私密,說實在的寫個公告文在上面就行,也不用看二方人馬在互吵,而自己神龍見首不見尾。

3.前編寫收到的捐款若有多收到的會拿去捐廟,後編寫的是會拿來做生活費。二者差距很大....

捐廟這事當下聽了就覺得怪,因若真的願意收捐款,明知欠公司的錢以30萬來說只是救急,自己明明欠了百萬,若真的有多收到的捐款一般來說也會想先把自己的負債先還清,誰會不還清負債,只拿一部份,剩下的捐出去?畢竟以當月所得,已明擺著了,完全無法負擔信用卡、車貸與剩下欠公司的錢,更何況還有小孩,故以現實考量來說,若我是媽媽既然都有人捐款,我也收了,為何不先處理完畢,等之後手頭鬆了再捐廟或還錢給01板的好心網友呢? 再者後編寫了我會拿來先看後續怎麼辦先做生活費。這時又好奇,那回來的老公現在所扮演的角色?另外目前就算網友給了17萬好了,以版主欠的錢來說,17萬應該也無法當生活費,因債務協商的狀況來說,你也是要先清償部份款項

4.看了這麼多樓,說實在的,我真的覺得版主沒有覺得自己不對,都是老公與大家的錯

只能說生活是自己在過,走歪走錯了,也是要靠自己堅強的走下去,更何況還有很多願意相信你的網友,雖個人覺得故事中有真有假,你只要出面說明澄清或道歉,事情也不會演變成這樣。總之現在還是來得及,你開了頭,就現在出來自己收個尾吧

老實說!一開始看到文章真的挺同情樓主的
但後來思考一下會導致現在的情況其實大部份也是樓主自己造成的
包括沒睜大眼睛選擇另一半、金錢控管不良、奢侈消費、甚至有道德缺失的挪用公款
說穿了就是自不量力又動歪腦筋,這些因造就了後面的種種惡果,好像也就沒那麼值得同情了
之前做錯了出來面對後續問題和責罰,並勇於改過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而不是利用文字來渲染引發大眾同情憐憫之心,來換取想要的實質利益
這樣是不是以後只要再有類似情況就如法泡製,不但可解決問題也可規避應付之責任?
這樣或許沒什麼法律問題!但在道德上實不可取!

後續追文追到了90樓,網友懷疑的聲音自然不少,但始終不見樓主出來發聲解釋
一開始都說會出來說明面對,可是錢收了不少後就神隱銷聲匿跡了,何故?
既然收錢收的問心無愧坦坦蕩蕩,當面對網友的質疑是不是也該抱持如此態度出來說明白呢?

再來不論真實情況怎樣!樓主犯錯是真,收錢是真,一開始收錢只是為了要解決自己所說的1/31號最後期限
怎麼錢收到了這燃眉之急馬上迎刃而解,變的如此輕易度過也可以協商了,然後收的錢變成拿來付清
樓主本不該假手他人去付錢的消費項目,就算是托兒費用也是自己的兒子不是別人的,網友該幫妳付嗎?
這樣馬上讓人覺得觀感很差就算了,誰知道樓主會不會像之前那樣說一套做一套?說是付托兒費用其實
又挪用去其他地方消費,畢竟沒有人知道收到多少善款只有樓主自己知道,網友也無從查證不是?

在此肯定本版許多網友的善念和同情心,只是希望在行動前能夠多思考以免善心被有心人利用了
如此不但沒有幫助到人反而助長歪風,豈不可惜? 就像樓主只想讓01網管把這樓關了以杜悠悠之口
這種不負責的心態不但是辜負了許多好心人的善意,後續要付出的無形代價更大,不可不慎!




lydiahsu2014 wrote:
我們原本是同事關係,...(恕刪)


這種例子,在現代社會很多:
從選錯了人,
輕易進入一個婚姻,
然後生了小孩,
接著丈夫失業,
然後開始負債,以債養債,
丈夫開始出手打人(家暴),
背債壓力大,開始犯罪侵佔公司款項,
被公司告發要去坐牢,
就變成一個單親又負債要去坐牢的媽媽,
二年後坐牢出來還要繼續還債……
就這樣過了一生。

從一開始就可以看出,男生要結婚的理由很瞎,跟女生說:妳不跟我結婚是因為妳要劈腿嗎?
這個就表示男生一開始就不想選擇相信和信任,就是抱持著懷疑的心態進入婚姻的,這種人還敢嫁?

以後他都可以用這種理由,隨時拿出來講,結果看內文,後來果然是如此!
心態不健康的人輕易進入婚姻,
就會像滾雪球一樣滾出一堆問題……
婚姻的問題,財務的問題,小孩的問題……最後變成社會的問題。

捐款並不能幫助這樣的人脫離這種模式和真正的解決問題,
而是這樣的人,他和她必須去面對自己犯罪的事實, 一個是家暴,一個是侵占公司款項,
他們必須依法伏法,並且用法律解決離婚的事情,接受社會局家扶中心等安排去處理孩子的安置事宜。
並且要與銀行債務協商,自己負擔還完債務,去為自己的人生選擇負完全責任,方為正道!
寫得很好,忍不住給您個讚
只是您也陷入徐小姐創作出來的故事情境中了

Corry0100 wrote:
這種例子,在現代社會...(恕刪)

lydiahsu2014 wrote:
1,首先,先謝謝01...
等義賣到了30萬我一定會公布所有幫助我的網友,多的我也不會拿,我會捐出來,當然我一定會證明,等義賣到了一定金額,我一定會說(剛好有媽祖廟要建造,我可能會捐去那裡,5萬就可以有名子,如果有5萬,我會把網友的ID寫上去

(恕刪)


全台灣最有錢的就是宮廟,多的錢捐廟是什麼意思?
你是被人幫,等有多餘能力是先幫人
ruby6436 wrote:
全台灣最有錢的就是...(恕刪)





目前我義賣的金額已經收到其他網友的幫助已經到達10萬,請放心,這些私訊買我東西的人,我一個一個都有紀錄,等義賣到了30萬我一定會公布所有幫助我的網友,多的我也不會拿,我會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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