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與其給他魚 不如教他釣魚
我說要提供工作機會 沒人鳥
講到匯款 就歡喜接受
這世道
看過了Tokyo sky line 粉絲團,就可以明白為什麼樓主是這種態度了
能吃苦耐勞的老實人,在面臨經濟困境時,應當是先盡量縮減開支,然後多兼幾份工,而不是擴張信用,挪用公款,繼續過高品質的生活,但樓主顯然不是這種人
tsai.moon wrote:
離婚吧!
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跟他們說明你的情況(家暴、老公不付家用),法扶會視情況決定是否派免費的律師協助你離婚,然後順便告對方給付小孩扶養費。
去公所申請急難救助和兒少補助。兒少補助一個月沒多少錢,但不無小補。
你的情況我幾年前曾親身經歷過,我感同身受。...(恕刪)
Iwishhappy wrote:
5、剩餘的費用我會節.我已經留下我的地址了,就看他是否能否做到了,至少可以檢驗樓主的言行是否合一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