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和長跑多年的日本女友在台、日兩地都完成結婚登記。

在日本的市役所有被問到是否要申請在留卡?

因考慮老婆會來台灣生活、所以回答不申請。


如果以後想申請、是否在日本機場入關時提出申請?

持有在留卡、在入關時就不必走外國人通道?
可以走永住者通道?
文章關鍵字

您有永住了嗎?

我朋友他跟他老婆上次返日帶女兒一起走

還是被請到外國人通道去

可能您請你老婆問看看,畢竟日本是很守法的國家
在留卡需要有在日本居住的事實才有意義。
如果你們打算婚後在台灣居住的話是不需要申請的。
如果日後要申請的話,在入境日本時機場可獲得臨時卡(僅限部分機場)
然後再到居住地的區役所去完成剩餘的申報手續之後。
才能拿到正式的在留卡。
才剛結婚怎麼可能有永住資格.......

vi310 wrote:
您有永住了嗎?我朋...(恕刪)
何以見得你老婆會想留在台灣?
最好商量一下喔,以前在日商的一個前輩就是這樣離婚了

女生一個人在語言不通的環境
本來就容易想家,台灣生活環境不比日本,建議先申請過些日子再放棄

Erl wrote:
才剛結婚怎麼可能有...(恕刪)


這也是我問樓主的疑問瞜

我知道要取得永住身分沒這麼容易

樓主才剛結婚可能還不清楚,就由在下代答吧。
剛結婚應該只能申請在留卡(擁有中短期居留權而已)。
連續五年以上有居住日本境內滿183日以上的事實之後。
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當然還有其他要求條件。
前兩年制度有更改,不知道現在有甚麼改變就是了。


vi310 wrote:
這也是我問樓主的疑...(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