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akaho wrote:捕手檔道.........(恕刪) 捕手擋道??非持球的守備員,擋再跑壘員的線上只要跟跑壘員有接觸,就是妨害跑壘今天潘武雄去撞無持球的汪峻泰,絕對判汪峻泰妨害跑壘這一分絕對進來.
木村倒頭栽28 wrote:非持球的守備員,擋再跑壘員的線上只要跟跑壘員有接觸,就是妨害跑壘今天潘武雄去撞無持球的汪峻泰,絕對判汪峻泰妨害跑壘這一分絕對進來. 那之前我們所看的從外野長傳的球在還沒回本壘前時的捕手都是妨礙跑壘囉?常看到許多跑壘球員在繞過三壘要直衝本壘時.....捕手不是都在本壘前卡好位置準備接球觸殺了嗎?哪來的什麼妨礙跑壘啊?不要曲解了妨礙跑壘的規則與定義好嗎?
Jerryho1209 wrote:捕手不是都在本壘前卡好位置準備接球觸殺了嗎?...(恕刪) 在夾殺時,當你球傳出去後,或沒守備機會時,就要讓開,而捕手會卡在那邊是因為球會傳回來,如果沒有,捕手都是讓開的。
三呎線是指以壘線為基準,左右各三呎的區域,這塊無形的虛擬空間,就是跑壘員跑壘的範圍。為保護防守的一方,如果跑壘員企圖閃避持球野手的觸殺,離開這塊區域,裁判員可以直接對跑壘員裁定出局。這種情況並不是只有在跑壘員跑向時一壘才適用,跑向二壘、三壘、本壘的跑壘員一樣要有「三呎線」的觀念。「三呎線」通常只有畫在本壘與一壘之間,其他壘間並無畫設,這只是為了給裁判員及雙方球員作為參考之用,沒有人會真的帶尺來量,一切全憑裁判員的自由心證,來判斷跑壘員是否逾越了「三呎線」。 三呎線唯一的例外就是跑壘員的繞壘。例如說,從一壘繞過二壘(或是從二壘繞過三壘)企圖搶攻下一個壘位時,根據離心力的原理,跑壘員為了加快速度,會想辦法拉開行進壘間時的弧度,此時勢必超出壘線三呎的距離,但因這不是為了躲避野手觸殺的情形,故上述情況仍為合法的跑壘行為,不會被裁定出局。我直接貼上來
Jerryho1209 wrote:那之前我們所看的從外...(恕刪) 寫太快沒寫清楚,以兄弟這個play,陳江和沒有傳球給汪峻泰,潘武雄往本壘衝汪峻泰就必須讓開,潘武雄撞到他,就是妨害跑壘.你說的外野助殺本壘是球傳往捕手,捕手準備要接球若中間被cut下來,沒有意圖往本壘傳,捕手也必須讓開跑壘線及本壘板.
木村倒頭栽28 wrote:以兄弟這個play,...(恕刪) 我的看法...就算三壘手沒傳給汪竣泰...然後潘武雄撞到汪竣泰...裁判也不會判防礙跑壘...原因是...補手有機會接到三壘手傳的球...而且有機會觸殺跑者...再者...如果補手只站在本壘附近...並沒有做出任何防止跑壘員觸碰本壘板的動作(像用腳擋)...就不會被判防礙跑壘...你所說的"沒有接到傳球,守備員就必須讓開"這是要在"沒有守備機會"的前提下才成立...舉例來說...當跑者繞壘時...沒有守備機會的球員擋在繞壘路線上...跑者撞到守備球員...此時就是防礙跑壘...夾殺的話...因為一般在壘線上執行夾殺的人只會有2個(前後各一)...其他球員是在前後的壘包附近等...並不會衝進夾殺範圍內...所以判防礙跑壘的機會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