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大, 突然想到, 如果這些球員, 依照場上表現,發出每日薪水, 會不會比較積極一點?比如: 一壘安打 500, 二壘打1500, 三壘打 3000, 全壘打5000三振與失誤也相對的扣錢, 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因为真的有可能要把钱交回国家的, 肯定一堆。。。。。。總比領了一堆錢在場上擺濫的好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