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內線道為超車道,慢速車則需行駛外車道。當所有的汽車與機車都依照相同的速度行駛時,機車與汽車穿插於車道之中依規定行駛,但如果遇到前方紅燈時,汽車被依規定禁止駛入機車停等區,這樣不就在倡導機車要往前鑽嗎?如果不往前鑽,機車等候區空在那也會是多於的。再則,原本的慢速機車因紅燈時將機車鑽到機車停等區等候,此時綠燈亮起,年輕騎士迅速往前衝,習慣慢慢騎的騎士也就慢慢地駛離停等區,後方的車輛只能在後跟在後頭,當無法超車的情況下,順暢的車道因此減慢速度,也許就會造成湧塞。機車停等區常常因為機車騎士停留點菸,發呆,滑手機…等等,忘了自己是在車陣中的最前方,他的行為大大的影響了交通,其實不用多,一個機車停等區若有一台機車還停在那,在上下班壅擠的交通中往往已造成影響。
你會常看到,機車停等區只有一台機車,或是沒有機車,不然就是機車數量太多而不夠停,最後機車還不是停在車縫中,路肩邊。當然,你也會見到,汽車不管是故意或非故意的停在機車停等區中。這樣的不可控與模糊的情況下,機車停等區也只是參考用?但如果你真認為是參考用,那汽車駕駛又會誤入罰單的陷阱。
其實機車停等區本來就不合理,機車停等區是設立在汽機車混合行駛的車道上,一樣的道路使用權,機車停於機車停等區外是不會受罰的(如陰涼處),但為何汽車停入機車停等區就要受罰,還要忍受些許的機車族慢慢駛離,或是直接左轉地擋路,只因為機車是鑽車縫而擋在前面。若如果機車停等區能設立在機車專屬車道上,那汽車駛入就該受罰,但已經是機車專屬車道了,停等區又是多於地了。
如此,機車停等區有存在的必要性嗎?
汽機車依序排隊不好嗎?
把路肩留給慢速機車或是老伯伯與老太太。
把機車停等區廢除,不要間接倡導機車鑽車縫的行為。
如果沒有機車停等區,汽車可以往前一點,機車可以一律由路肩往前停放,綠燈時不會有殘留的機車擋道,依速度行駛的機車也能回到主車道行駛,這樣交通應該會順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