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開車行駛閃黃燈路口
對方騎車行駛閃紅燈路口

我直行過路口時有先踩煞車
看到對方衝出來時
我馬上又補了煞車
來不及之後
他的摩托車跟我的車剛好碰撞再一起(就是剛好雙方的車都到)
車子皆無太多的車損
對方也無太多外傷
但對方年紀大了頭先著地
就進加護病房了
後來開腦
醫生診斷為一級殘..無行為能力自己照顧
對方的法院監護宣告也出來了
其實這中間很煎熬
疲於奔波 醫院.調解
後來去申請車禍鑑定之後
結果為
對方為肇事主因:無照駕駛、支線車輛未禮讓主線車輛、閃紅燈未停止禮讓閃黃燈先行、未依規定提前左轉
我方為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覆議也同。

對方開了900萬的金額我無法接受也無力償還這麼高的金額
保險的強制險已經請領200萬了
目前走在刑事庭(過失重傷害)
第三次開庭了(含偵查庭)
印象最深刻的是上次法官問我要不要認罪...我答 我不要認罪,依照鑑定上雙方都有過失
我也已經做好要負擔刑事罰金的準備
想問大家.....我該注意什麼?

PS...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金額還蠻高的只是對方一直說我的誠意?都讓保險賠就好我不用出錢嗎?
因為我真的無力負擔這麼大的金額(但我每次調解跟開庭我都親自到場)
所以才會加買第三人,對方想要我再多拿錢出來賠,我要如何應對....?
面對刑事庭的法官我該如何應對??

謝謝各位幫忙解答....小弟已經被此事困擾到無法好好工作了...

回覆一下大家的問題:
時速約40-50未超速
有兩方路口監視器畫面佐證,行車紀錄器剛好壞了.....
文章關鍵字
看來第三責任險保額至少夠,不用擔心後續的賠償費用但法律問題至少會有拘役或罰金約三個月左右。現在看起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既然後續已經有保險公司處理那你就不要太擔心啦。法律問題的話對好請律師最好的情形是不要拘役或罰金這樣子才沒有前科的問題!看能不能爭取到判刑三個月緩刑三年的時間到就沒有前科了。有責任一定會有會判刑不可能無罪你現在不認罪法官可能會看肇事責任比例下去判刑,只有兩成三成責任一定不會坐牢但可能會判繳錢的拘役罰金或認罪判刑緩刑這樣子不用坐牢也不用繳錢這是對好的情形。請問一下你的第三人的保險額度大概多少是一個人的部份有無加保超額責任保險
碰撞前一刻的車速是多少?
碰撞前一刻的車速是多少?
碰撞前一刻的車速是多少?
認罪換緩刑
畢竟真的雙方都有義務要注意車前狀況

黃巧達 wrote:
後來去申請車禍鑑定之後
結果為
對方為肇事主因:無照駕駛、支線車輛未禮讓主線車輛、閃紅燈未停止禮讓閃黃燈先行、未依規定提前左轉
我方為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恕刪)



看到這個真是無言了...又是天條...
只要對方是老人,我講真的法規什麼的都沒用
在台灣開車我最怕的不會是飆車的人
我最怕的就是老人家
因為就算她們自己來撞你,你還是會背上莫須有罪名
台灣大多法官大多情理大於法理,遇到這種事通常都是年輕的吃下來
黃巧達 wrote:
小弟開車行駛閃黃燈路口
對方騎車行駛閃紅燈路口


題外

上次偶在相同號誌的路口,偶是閃黃燈先停下來讓對方已經到路口的閃紅燈車輛先行

結果有網友好像是展哥還什麼哥的說偶不該停下來讓紅燈車輛先過...

就問他如果應注意未注意怎麼辦?

他就避而不談......



在台灣....別認為號誌或其他標線行駛方式交通規則了對就沒有責任.... 因為很多恐龍,恐龍是存在各級單位的

在北市偶也有次車禍,綠燈原車道直行起步一秒,外側慢車道車輛硬切碰撞,幾乎是起步就切進來碰撞 (車頭碰車頭)
交通鑑定偶也是有"應注意未注意" (我的產險公司跟我說的)


所以在台灣....萬事小心啊
應注意未注天條
法官看心情用的



000000000000000
閃紅燈路口為 「停車再開」

若沒做到「停車」,在國外,是100%確定,死也一毛也別想要人賠

台灣嘛..只能..祝福樓主官司順利..遇到法理情的法官,而不是情理法..

黃巧達 wrote: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金額還蠻高的只是對方一直說我的誠意?都讓保險賠就好我不用出錢嗎?...(恕刪)


既然有保第三人, 就讓保險公司來處理吧?!

不然保費又不是在繳爽的...

既然協調不成就交給法院來判, 我想也不會賠到9百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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