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被警察亂開單(不爽),難道是我自己的觀念不對?

2月發生的事

這是我在PTT的發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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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高速公路因雨刷突然故障停擺(下雨)

趕緊停到交流道入口旁的槽畫線

才一下車,警察就到後面了(真神奇...)

跟警察解釋雨刷壞了,警察卻回說雨刷不算車子故障

開了一張非故障車停槽畫線的罰單

還無聊的做各酒測

我爸沒帶駕照有點心虛,所以就沒說什麼

回來跟我說,我真的很生氣

雨刷故障不算故障,下雨天沒雨刷可以開嗎?

大概會去監理所申訴

不過覺得警察開錯單也不會怎麼樣,真是可惡

而且又怕警察不承認有提過雨刷這個問題

浪費的是我們的時間

他們這樣開單,卻不用負責? (有權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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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5月中又PO了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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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回報一下~

之前的猜測還真的成真了

現在警察回監理所文是"雖稱雨刷故障,但經查看雨刷運作正常且未依規定三角交通錐"

(OS:我現在要怎麼證明當時雨刷故障,還有車停你就到,我怎麼來得及放交通錐)
<當時還硬說雨刷故障不算車輛故障...怎麼現在是經查沒有故障?>

下面加一句"不再贅述"

監理所說加這一句,他們也不能在去文了,因為他們不是他的上司

然後各說各有理就只能走法院...

因為下雨且雨刷故障停槽畫線是屬"車輛故障"或是"過度避難"要由法院判了

向上申訴的話也是又丟給他們而已(他們只是多了回覆上級的過程)

現在覺得心情真差阿

為3000走法院總覺得不太划算,而且聽說不會只有一次

就算成功還會被抗告上訴=.=""" 走高等法院

PO這篇只是想說說心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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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這兩篇下面的推文跟回文

一些人冷嘲熱諷,"違規就違規,還理直氣壯" ,"不知有沒避重就輕的說" "如果可以車主自己判斷,那好我就說我的遇到的都是緊急情況"

我覺得有點錯亂

難道是我的觀念不對

有理的違規不是本來就該申訴嗎?

況且現在警察還翻供

不承認當初有說明雨刷不在車輛故障範圍,而是直接翻供說檢查過正常

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只要被開罰單好像被主觀的認為就是錯一樣,"不知有沒避重就輕的說" 這句話不就

是懷疑我該講的沒講嗎?而且有雖然找不到,但我認定你一定有錯的含意

被這麼一講,都開始反省是不是自己觀念不對,可是又覺得應該沒有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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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則例子,這是真實我親戚的案例

她在高速公路被撞在車上等救護車,

因為是一個女生,很害怕一直哭

結果警察來看他,給他一張罰單

是沒有移到路旁的罰單(詳細我忘記了),

警察說這只是例行要開,他可去監理站申訴(有點他們也要交差的意思)

結果申訴也沒效果,好像要到法院去提坐過救護車的證據

後來也是把罰單繳了

因為他家人覺得太麻煩了,要去要資料(那家醫院不在台北),而且法院最少要去2.3次還不一定宣判

而且請假都至少要半天,薪水、車馬費、全勤補助都沒了又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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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想法也跟她有點像

是一件沒價值的訴訟

只是有點不甘心
文章關鍵字
一定要上法院的呀!!!反正呀!!那些人就是%^#$$#@
你那張三千呀!!我上次被開了張300元的臨停單,申訴後再申明異議。到了法院向法管說明”結論就是真他%的^&審判長,靠超%的~~~(打字很累哦!但還是打給你看,看了你就知道賤在那)

直接拿出法條,說明你就是違反法條之定義,所以員警開單沒問題,那要是我想維持自已的權利就申請實地查看是否為紅線,不然就請你取消異議。當下我就覺得法官都這麼說了,看來沒希望可以平反該張罰單了,就只好簽取消異議。

你有無覺得賤在那呢??就是我簽名取消異議了,所以再也沒權利上高院了!!奇怪就算審判長覺得我異議不過,那也過我張異議不過的公文,好讓我再抗告呀!!他為何要誤導我簽字呢??真他媽的不爽,第二天立刻打電話給書記管表明要當天開庭的錄音檔,書記官一開始就表明當然有錄音檔。那我再表明要送給記者及網路公司,來讓社會公義來評批這事件,書記官就立刻說我沒權力要求錄音。我都被傳出庭了,也是當事人還不是調。書記官說要委任律師才行。(當然不是要誤導的內容,而是要大家知道不食人間煙火的審判長如何要求我停車之情況,相信大家聽了後,就覺很要活在月球才能達到他的停車標準了!!)

先說明一件事,本人最高罰單是3600高速公路的罰單,最少是停車單未繳的罰單。但本人就是,我錯我繳,誰叫我要犯規。但若不是我犯規,想要我繳一毛錢,門兒都沒有。而且員警呢?當然也有好,也有超爛像狗一樣的。所以嘍!!孄條子開單後只會說去申訴呀!!再不行就上法院呀!!廢話,你可以用公假開庭,我們要扣薪水開庭呀!!但我是就不服氣!!!就是要上法院,將這種敗類員警捉出來。說大家看看我們出錢養的豬有多爛。

雨天沒雨刷算大故障吧
晴天沒雨刷就繼續開
這個時候~~

立法委員就派上用場了

趕快連絡他們就對了.........
或許你不停車他會把你攔下來開一張"危險駕駛"
停不停都...................
先不談對錯

停槽化線區安不安全?

說真的,這個位置真的不安全

車輛故障在所難免,但已經挨到了交流道口

優先和較安全的選擇應該是下交流道停在一般道路路緣再處置

回到法規

您的父親如果是停在路肩可能反而不會挨上這張罰單

因為槽化線區是絕對禁止停車的

至於警察的態度

我也覺得不好

但您父親的這張罰單很難因為警察說法的不同而消去

上了法院

雨刷故障的事實本身並沒有爭議

但是因雨刷故障導致完全不能行駛,這點應該很難成立

因為你都開到交流道口了

為什麼不乾脆下去平面道路

而高速公路也禁止換輪胎之外的維修行為

雨刷故障真的不能當成免責的原因

罰單開的如何,先不予置評
不過

1.雨刷突然不動了,車子應該是還可以開,而且在有限的視線下,應該要開到路肩停下來,
這樣比停在巢狀線安全很多很多

2.車被撞了,人留在車裡,這也是很危險危險,
或許理由是"沒遇過,太緊張...等"
如果真是這理由
建議
還是在省道慢慢開,比較安全


其實那種狀況開各勸導單差不多

開罰單,只能說賺業績而已了,沒什麼好質疑的(反正被申訴上法院,警察也可以當休假,穩賺不賠)

下大雨沒有雨刷,高速公路可以繼續開,只能稱為神人囉

反正真的出狀況,神人也不會幫你負責,只是網路講講而已

槽畫線再危險也沒有路中央危險

高速公路沒路肩的地方多的是,尤其交流道附近

自己覺得雨大到看不清楚,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別理那些網路嘴泡,生命安全比那張罰單有價多了








如果是PTT車版的話

不用太在意啦

那邊太多業務,跟一些沒有車的學生

理論派太多

一堆人的認知都是

比我快就是飆仔,比我慢就是龜仔,

別人違規就一直質疑,自己違規喊冤妄比誰都快

幾年前還不錯,有一些高手在,像L大這些

可以看到一些車子的好文或是法律的見解

最近高手都不太去那邊,文章有參考意義的也就少了

還有人叫受害人請尊重車廠制度,相信車廠之類的,擺明就是業務立場講出來的東西

專業東西還是在專職討論版比較多

如八大、HONDA飯團、MAZDA的忘記叫什麼了?

話說幾年前我去找那有名的MAZDA專職業務準備買車

好像告訴我,保險是不打折的比較好,而且年底還可乙式甲賠...

不是說他不好,但就是業務阿,幹嘛說的好像不賺錢一樣

而且也不算老實阿

lulushu wrote:
高速公路沒路肩的地方多的是,尤其交流道附近

自己覺得雨大到看不清楚,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別理那些網路嘴泡,生命安全比那張罰單有價多了


對呀

別理網路嘴砲

開車開個一兩年就當自己很懂了

雨刷故障狀況停在槽化線區就可以自己修好

阿不就是雨刷馬達燒掉或是雨刷連桿脫落嘛

最好是停下來有辦法修好啦

高速公路是連續幾公里都沒路肩啦

幾百公尺沒路肩而已吧

開下交流道做什麼嘛

當然是就地解決(最好是大家都隨車帶一組"雨刷總成"在車上,而且還是快拆的啦)
F15306
我上回主駕駛雨刷飛掉了,就很想停路肩把副駕駛座前的雨刷移過來,只是運氣好雨變小了,不然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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